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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规定

  • 关于做好国际互联网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我市跨越式发展步伐,市政府办公厅在国际互联网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市长信箱》栏目,以方便群众通过国际互联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使我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际互联网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的来信,由市政府信息与办公自动化办公室负责办理,由专人进行网络信件的接收、送阅、分转、交办和部分来信的答复工作。
      二、对来信的处理,实行每日查阅,分类整理,归口转交,及时呈报,催办反馈。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信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对重要建议、意见和涉及重大问题的信件,呈报市政府有关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精神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反馈。
      三、要从贯彻执政为民思想的高度,认真倾听群众呼声,重视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并将此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具体措施。各单位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去的《市长信箱来信批示交办单》后,要按领导批示精神,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或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不允许出现推诿拖拉、数衍塞责、草率从事的现象。
      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中省直各单位应将本级政府、本部门网站与国际互联网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相链接,并相应设立《领导信箱》。指定专人每天从国际互联网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oemstone.com)查阅《市长信箱》公开的群众来信情况。对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属本级政府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积极主动予以办理。
      五、在办理群众来信过程中,对特殊信件,应按有关规定,注意保守来信人的秘密,不得擅自公开来信人姓名、电话及发信IP地址等有关资料;对于建议性突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的来信,可在网页上公开原来信和给予来信人的答复。
      六、信件办理时限及要求:一般信件要在10日内办结回复;对于急事要情,要急事急办,尽快办结答复;对于揭发、举报类信件,应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原则上要求在3个月内办结答复,属特殊情况,应说明理由,办结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七、办结反馈方式:各单位应使用现代办公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反馈材料可使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和传真、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传报。
      八、市政府办公厅将定期对《市长信箱》来信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送市政府领导,同时通报各有关单位,并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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