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是锦州市人民政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的网络平台,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开答复政策咨询的重要窗口。
一、受理范围
(一)对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批评监督。
(三)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咨询和建议。
(四)需向市长提出或反映的其他问题。
二、工作流程
三、注意事项
(一)写信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受理人员核实有关情况,提高办理速度和质量。
(二)信件内容应遵守我国各项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信件内容应力求做到事实(经过)表述清楚、完整,所提诉求明确。
(四)以下情况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1. 对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民事纠纷和信访事项。
2. 因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不真实,导致无法核查处理的信件。
3. 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多次提交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4. 用链接网页或新闻媒体报道的内容代替写信。
5. 涉及泄漏国家和军事机密的问题。
6. 超出市政府职权范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