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锦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工作方案(2017-2020)》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方案》起草的目的和依据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第十四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的六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市住建委根据《辽宁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着重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根本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第二部分主要是以省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出发点,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对2017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工作计划、目标及任务做了较为具体的明确。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和连续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文件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四年滚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7〕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