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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查在辽宁
锦州营口全方位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3日  编辑:胡洋  来源:东北新闻网 字体:  

  在集中收听收看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辽宁省工作动员会后,锦州市、营口市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锦州市将生态环境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营口市以“六个到位”迎接、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锦州市要求全市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问责,全方位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各项工作,切实解决遗留问题,把发现和解决环保问题作为锦州市的头等大事来抓。锦州市将生态环境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明确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履行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同时,锦州市还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完善了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事进行严肃追查。

  为进一步确保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锦州市还将环保督察与全市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相结合,扎实推进三年行动中提出的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和净土工程,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处理、有害气体排放、噪声、施工现场不封闭、垃圾污染、禽畜养殖废弃物处理等问题,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刚性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同时,锦州市还正式启动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对企业实施监管,无证企业将被依法严查。

  营口市提出,以“六个到位”迎接、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做到态度积极、工作主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营口市工作协调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各区(市)、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对应的工作协调组,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执纪。三是准备工作到位。相关单位和区(市)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准备、整理和汇总,确保随要随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全面排查。四是工作配合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指定专人协助做好环保督察组联络、协调、保障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五是保障服务到位。要配合环保督察组做好工作协调,做好后勤和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六是信访案件查处到位。对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抓紧办理,加快办结,确保上报时间及时、案件查处及回复质量到位、问责处理到位。

  截至4月25日20时,营口市接受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批举报受理转办信访案件3件,其中涉及盖州市2件,大石桥市1件。收到转件后,营口市信访工作协调组立即启动受理转办机制,将3个信访转办案件分别交由大石桥市、盖州市信访工作协调组调查办理。按照立转立办立查的要求,盖州市立即责成纪委、环保、农委、卫生防疫、动监、案件发生地党委政府和供电公司等部门连夜对两个信访案件分别进行现场检查。大石桥市立即责成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官屯镇、南楼开发区进行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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