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政发〔2017〕14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市政府将《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之中,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具体考核评价。

  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任务与年度、季度工作要点结合起来,抓细抓实,统筹推进。

  三、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分工,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落实措施。市政府将加强督查、认真考核和严肃问责,确保如期完成全年的目标和任务。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

  市《政府工作报告》已经1月7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落实好今年各项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制定了本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出口总额增长5%。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全面落实振兴发展政策举措,再掀项目建设新高潮

  11.继续抓好中央7号文件、国务院28号和62号文件、《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政策举措的贯彻实施,结合落实省促进振兴发展系列部署,逐项明确责任,全程跟踪问效,加快推进经济企稳向好。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深化招商体制改革,探索公司化招商新模式,建立各级领导带队招商机制。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围绕产业集群、生产基地和新兴产业,广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和专业招商。咬住全市引进内资360亿元、外资3.5亿美元的目标不动摇。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时间表和路线图;狠抓项目调度,继续推行重大项目市领导包扶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对重大项目按月调度,按时间节点推进;狠抓考核问责,既考核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更考核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经合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3.全年计划安排亿元以上项目191个,完成投资246亿元。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审批局等部门

  14.重点推进邈矣集团锦州港石化、沃特玛联盟新能源汽车锦州产业园项目。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经合局、市港口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

  15.重点推进国测石墨科技产业园项目。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北镇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

  16.重点推进古塔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古塔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锦州石化公司

  17.深化与重点国贸企业合作,着力推进东电三公司与长征集团合作建设孟加拉广播电视台项目实施。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

  18.着力推进万得集团并购国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项目实施。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

  19.开展“百企百展”工程,拓展出口市场。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10-15家年出口额超千万美元骨干企业。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快两个先导区建设,打造振兴发展新增长极

  20.加快推进中蒙俄铁路新通道出海口建设。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锦州海关,滨海新区管委会

  21.实现锦州港口岸全面开放,力争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锦州海关、锦州海事局、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锦州边防检查站、市财政局,滨海新区管委会

  22.深化“三互”大通关改革。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锦州海关、锦州海事局、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锦州边防检查站,滨海新区管委会

  23.开展《锦州港总体规划》修编,完成港口建设投资10亿元。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港口与口岸局

  配合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24.锦州湾机场新增航线2条,推进空港物流园区建设。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锦州湾机场、滨海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25.加快壮大滨海新区大学城规模,重点推进锦州师专、锦州医科大学、锦州医疗学院迁建。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高校工委、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26.加速产业集聚发展,华泰新能源汽车、军民融合产业园入驻企业等项目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国电投氧化铝、神雾能源等项目前期工作。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委

  27.完善城市功能,力促北医三院医养结合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市规划局

  28.完善城市功能,力促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项目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审批局

  29.完善城市功能,力促滨海客运枢纽站项目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滨海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

  30.确保大学科技园起步区投入使用,北航大学科技园锦州分园等10个项目开工建设,万得总部大厦及汽车研究院等项目竣工。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松山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31.加快松山金融集聚区建设,实现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试运行。

  分管领导:崔航宇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松山新区管委会,锦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

  32.确保万达广场等服务业项目投入运营。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松山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消防局

  33.用足用好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形成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发展新格局。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松山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合局等部门

  四、推动工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34.全面贯彻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细化落实我市装备制造、石化、冶金建材、消费品、电子信息等五大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实施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以产业链为中心,加快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5.深入实施工业稳增长等“工业强市”五项工程。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6.强化对100户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坚持市级领导帮扶重点企业,举办地工产品产销衔接会,有效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积极拓展“助保贷”业务,帮助企业解决市场、资金等实际问题,培育规下、规上企业做大做强,全力促进工业经济企稳向好。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金融办

  37.推动20户龙头企业与100户成长型企业协同发展,增强产业丰厚度。全年实施工业项目450个,着力推进德瑞克汽车配件等一批重点项目开复工,奥鸿药业生物制药产业园等竣工项目投产达效,重点培育瑞光电子集成电路等50个新兴产业项目。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8.推进智能制造,培育“数字车间”10个。新增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专精特新”产品(技术)8个,创省市级名牌产品10项。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39.搭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组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众创空间。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高校工委

  40.实施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双百”工程,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大幅增长。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

  41.推进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合作,支持辽宁工业大学创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委高校工委

  42.充分发挥驻锦高校资源优势,加速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研成果本地转化。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委高校工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等部门

  43.加快智慧城市建设进程。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

  五、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44.严守耕地红线。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5.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产量稳定在50亿斤以上。调减玉米种植面积15.1万亩。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6.建设标准化设施农业小区10个,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集中连片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7.力争获批1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委

  48.建设高标准农田17.7万亩。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委

  49.节水灌溉9万亩。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0.继续开展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等新业态。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2.实施“互联网+惠农工程”,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覆盖率80%。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

  53.力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54.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锦州供电公司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5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机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6.扎实开展产业园区建设年活动。巩固产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出台管理考核办法,确保“管委会+公司”管理体制稳定运行。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编委办

  57.力争实现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园区审批不出园区。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编委办、市审批局

  58.启动重点园区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托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产业集群。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59.加强园区空间建设,盘活闲置厂房。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经合局

  60.加强园区空间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1.力促大有经济区、汤河子工业园区晋升省级开发区。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凌海市政府、太和区政府

  62.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规划、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小镇。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市旅游委

  63.继续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常态化保洁机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4.实现宜居乡村建设达标村全覆盖。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

  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激发城区经济发展潜力

  65.落实服务业供给侧改革政策措施,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生活性服务业优质化便利化,满足社会生产生活新需求。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旅游委、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等部门

  66.加大培育力度,新增10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开展百店大促销活动,推进锦州烧烤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与会展企业合作,推出更多品牌展会。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贸促会

  67.依托区位优势,支持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多式联运、共同配送等新模式。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68.培育中国北方杂粮物流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

  69.利用各类电商服务平台,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港口与口岸局、锦州海关、锦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0.推进省电子商务云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合作建立“特色馆”,把锦州更多特色农产品推向全国。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委

  71.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2.加大北普陀山、锦凌水库及小凌河城区段至世博园沿岸旅游规划开发力度。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

  73.做好医巫闾山5A级景区争创工作。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北镇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

  74.做好辽西九华山5A级景区争创工作。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凌海市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

  75.改造完善辽沈战役纪念馆等景区环境。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辽沈战役纪念馆等单位

  配合单位:市旅游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6.办好梨花节、冰雪节等特色节展活动。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委、市文广新局

  77.强化区域合作、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推进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建设。旅游总收入增长12%。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78.加快辽西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全力推进锦州银行(A股)等企业上市工作,力争3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2家域外金融机构在锦落户。逐步推进四县(市)农信社改制。

  分管领导:崔航宇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锦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

  79.各城区要依托产业优势,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突破瓶颈制约,通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激发现代服务业发展潜能,构筑城区经济发展新格局。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政府(管委会)

  七、持续深化各项改革,不断释放经济发展新活力

  80.全面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各领域专项方案,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等部门

  81.去产能方面,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化解过剩产能。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2.去库存方面,继续调整去化周期,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地税局

  83.去杠杆方面,发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医疗健康产业基金等引导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优势企业。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卫计委

  84.降成本方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用能、物流及各类交易成本,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市作风监督局

  85.补短板方面,从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着力补齐脱贫攻坚、科技创新、优化结构、改善生态、强化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发展短板和制度短板。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监局、市审批局等部门

  86.深化“放管服”改革。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87.确保市行政审批局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88.完善权责清单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89.适时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法制办、市审批局等部门

  90.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

  分管领导:陈学强

  牵头单位:市审批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1.6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组建。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审批局

  92.建设政府协同办公系统。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93.推进“多证合一”等登记制度改革。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等部门

  94.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分管领导:杨晓光、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法制办等部门

  95.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管理办法及交易目录,实现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运作,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

  96.加大国资国企改革力度。对新组建企业集团进行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等部门

  97.对华信集团和城投公司实施去平台化改革。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98.完成驻锦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锦州供电公司

  99.稳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部门

  100.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行业改革,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等部门

  101.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等部门

  102.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政府

  103.有序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4.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实施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按照省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各类软环境问题。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的决策部署,按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全市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八个凡是”要求。

  (1)凡是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文件一律清理、修改或废止。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软环境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行政收费一律取缔。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软环境办、市审批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

  分管领导:安锦香、马海峰、陈学强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审批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软环境办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软环境办、市审批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凡是政府依法作出的书面承诺,必须按期兑现。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督查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凡是对企业进行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告,不准随意处罚。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软环境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凡是企业和群众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投诉,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软环境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凡是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一律追责问责、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软环境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105.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审批局等部门

  106.广泛运用PPP等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锦州发展建设。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

  107.强化政府债务管控。继续实行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做好债券发行置换等工作,保证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8.加强养老金收支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地税局

  八、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生态锦州

  109.坚持规划先行。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特色风貌研究。开工建设城市规划展示馆。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110.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开工建设广州街小凌河大桥、中环西路续建及滨河路延伸工程。改造徐州街,建设地下农贸市场。新建大修街路30条,有序打通部分断头路。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城监局等部门

  111.启动锦州绕城公路新建工程。实施锦州南站广场改造和汽车客运南站新建工程。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

  112.加强静态车辆管理。

  分管领导:王念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市城监局

  113.实施城乡小街小巷建设工程。努力实现全市小街小巷路面平、排水畅、设施全、路灯亮,规范整洁,优美宜居。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城监局、市公安局

  114.实施景区建设改造工程。强化城市公园建设管理,启动建设南山公园二期,为市民提供更好休闲运动空间。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松山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公园管理局、市规划局

  115.实施城市美化亮化工程。完成四个高速出入口景观美化亮化。抓好“两路一街”“两河两岸”亮化工程,让锦城的夜空更加绚丽多彩。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6.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城区街路“五乱”系列专项整治,细化落实网格化监督管理职责。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城监局

  配合单位: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

  117.实施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水气土”十条。加大陆源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提升水环境质量。拆除燃煤小锅炉167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5623台,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进度。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建设更多生态乡村。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等部门

  118.人工造林10.6万亩,封山育林7万亩。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9.治理水土流失30万亩。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0.实施干旱地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1.完成混合垃圾填埋场工程,推进南山垃圾填埋场封场和垃圾二级转运站建设。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凌海市政府、松山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122.实施海岸带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十大行动”,实施锦州蓝色海湾整治项目,创建大笔架山、大凌河口两个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加快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黄金海岸。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配合单位:凌海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旅游委、市环保局等部门

  九、推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尽心尽力办好民生实事

  123.坚定不移推进脱贫攻坚。坚持以产业扶贫为主导,加大行业部门扶贫力度,建立精准脱贫长效机制,坚决完成2.5万人脱贫、56个贫困村销号年度任务。全力支持义县脱贫攻坚。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124.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解决就业矛盾。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5.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特殊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超过90%。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7.新农合参保覆盖率超过90%。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8.棚户区改造4464套,基本建成600套。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9.加强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争创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区2个。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0.对9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个性化无障碍改造。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1.推进社区减负和城市社区“十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2.完成基础教育建设年任务。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68%。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通两平台”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33.义县接受省级“义教均衡”评估验收。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义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

  134.松山新区接受省级“义教均衡”评估验收。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松山新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

  135.完成锦州中学搬迁。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136.扎实开展医改攻坚年活动。推进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体系。完成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推进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加快医养结合大健康产业发展。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37.筹备创建国家卫生城。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各城区政府(管委会),市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38.持续推进文化建设年活动。加强精品剧目创作,打造群众文化节、京剧票友节等特色品牌,举办辽西五市首届民俗文化节。开展文化惠民演出100场。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

  139.推进闾山辽陵考古发掘工作。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北镇市政府

  140.做好奉国寺申遗工作。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义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

  141.完成市文化艺术中心主体工程。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142.开工建设市档案馆新馆。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配合单位:松山新区管委会,市档案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143.推进智慧广电发展,建设无线城市。培育壮大一批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44.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承办好全国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等国家级赛事,推进城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和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分管领导:安锦香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5.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宣传和打击力度,构建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守每一道防线,让全市人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分管领导:马海峰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

  146.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派出所基础建设三年规划,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打击整治常态化。

  分管领导:王念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7.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分管领导:王念洪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强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任军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49.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诉求,再化解处理一批信访积案。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50.强化应急管理建设。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51.强化网络安全建设。

  分管领导:王念洪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2.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分管领导:王立维

  牵头单位:市民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4.扎实做好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155.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制度,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发挥政府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落实《锦州市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任务分解方案》,切实用党代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汇聚推进锦州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56.建设法治政府。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57.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和政协通报制度,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58.改进政府立法,加强执法监督。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59.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60.建设廉洁政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细则,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行政监察和执纪问责,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作风监督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161.严肃审计监督问责。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2.建设高效政府。政府系统工作人员要把振兴发展的使命扛在肩上,把万家忧乐放在心头,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健全并严格工作责任制,强化“督考合一”,严厉整治弄虚作假、不担当、乱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行为,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分管领导:杨晓光

  牵头单位:市督查室、市绩效考评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