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7年9月6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7〕29号),委托省行政学院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各市政府、省政府部门、中直驻辽单位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为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准备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