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排爆机器人招标
项目编号:JZHWGK1801
1.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公安局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公安局排爆机器人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财政审批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500,000.00元,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00,000.00元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供货地点:锦州市公安局
2.2供货时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
2.3质量要求:达到采购需求标准
2.4供货内容:采购排爆机器人一套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3.2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承诺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3.4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3.4.1具有排爆机器人研发、制造、销售或公共安全防范设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4.2截至招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供应商未进入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jztb.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公布的“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16-2110881),已办理入库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不需重复办理。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 领取时间: 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2月6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
5.2 领取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室);
5.3 领取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盖有供应商电子印章、打印印章的均无效,上述资料集中采购机构当日存档,后补无效。
5.4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集中采购机构发放采购文件;
5.5 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6.递交投标文件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9时,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7.开标大会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8年2月7日9时,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政府采购网
9.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止。
10.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 编: 121000
电 话: 0416-2110814 0416-2110815
传 真: 0416-2110814
电 子 邮 件: LNJZCGZX@163.COM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