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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招标公告
锦州市卫生局(监督所)重点场所甲醛风险监测 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编辑:何杨  来源:锦州政府采购网 字体:  

  辽宁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市卫生局(监督所)的委托,对重点场所甲醛风险监测、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等项目(项目编号:JZZC2017120005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省内报价供应商参与竞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重点场所甲醛风险监测、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测等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三、对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具备项目实施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营业执照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须的经营范围;

  (六)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检测机构应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即CMA认证;

  (七)依据国家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应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考核;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携带上述第“三”项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公章)至辽宁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8年1月11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持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整齐)到辽宁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35-10号)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22日 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汇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作废标处理。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卫生局(监督所)

  联系人:张淑杰

  联系电话:0416-386820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54960555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35-10号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发布于财政部指定信息媒体和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辽宁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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