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要举措。2017年8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79号),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促进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推动医疗服务和人才双下沉,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发挥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医联体建设的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总体部署,将医联体建设作为推进我市卫生与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下沉资源,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为基本原则,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总体目标
2017年,进一步完善城区医联体的组建形式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格局,大医院专家、患者下沉基层常态化,双向转诊总量进一步增加。2020年,城区医联体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部分民营机构纳入医联体,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有序流动,医疗机构之间以经济为纽带,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形成高效运转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医联体的组建
一是以三级医院为依托组建7个医联体。二是组建县域医联体建设即医共体。义县、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医院及中医院作为牵头医院与本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医共体,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地域全覆盖,并实施医疗业务一体化管理。三是建设专科医联体。如:市传染病医院、市康宁医院、口腔医院等可探索与城区、县域内设置相应专科的机构组建跨区域特色专科联盟。四是发展远程协作医联体。为基层机构特别是贫困地区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二)建立新型管理模式
一是建立“医联长制”。由牵头医院负责人作为“医联长”,履行医联体组建职责,制定医联体章程。成立理事会等管理组织,负责医联体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二是探索实行医疗保险总量指标额度以医联体为单位核定,并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按照医联体内机构实施分级诊疗的工作任务量划分。三是医联体内的医疗工作计划由牵头医院按照分级诊疗的工作要求,进行统筹安排,实施一体化管理。四是牵头医院要不断完善患者下转机制,重点在畅通下转通道。五是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一体化,包括HIS、电子病历、电子化转诊、远程会诊等,为医疗运行一体化创造条件。六是成员单位为公立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可采用托管形式。
(三)顺畅内部运转流程
一是建立专家下沉机制。二是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在医联体单位选择一家试点,探索双向转诊新机制,确定与医院等级治疗相适应的病种,及上下转诊标准后逐步推开。三是建立统一诊断机制。在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医联体影像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和临床检验中心,并逐步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四是建立专科帮扶机制。牵头医院要针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现有条件和专科特色,规划好对口帮扶工作。此外,还要帮助基层机构建立和做强1-2个特色专科(专病)。五是建立业务培训机制。六是建立临床用药衔接机制。
(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是完善基层机构签约服务。二是提供医院专科医生签约服务。三是实施有偿签约服务。满足居民健康保健和疾病诊疗的个性化需求。
(五)完善配套政策支持
1、医保政策。一是探索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二是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和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施按医联体核定医疗保险基金总量额度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市中心医院牵头的市区二级医院及社区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各县组建的医联体即医共体至少确立一家作为试点。三是医联体内下转或转同级机构患者取消医保起付线,上转患者只收上级医院与下级医院起付线的差额部分。
2、财政政策。财政投入要确保足额到位。
3、人才激励政策。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落实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落实医生向基层延伸服务的绩效工资分配倾斜政策。
五、实施步骤
一是启动对接(2017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工作方案。
二是督导评估(2018年2月底前)。根据工作任务,逐步推进医联体内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探索辖区内开展医联体工作的基本路径,发现运行中的问题,为我市推进医联体工作摸索经验。
三是巩固提高(2018年3月至12月)。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工作、扩大医联体范围,优化服务流程,有效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使更多的居民享受到顺畅的医联体保障和服务。
四是健全制度(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前)。完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二是加强领导。三是扎实推进。四是创新推动。五是强化考核。
文件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7〕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