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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编辑:陈新扬  来源: 字体: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

  “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进展。艾滋病检测力度持续加大,经采供血传播、吸毒传播和母婴传播已得到基本控制。全市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基本实现了《锦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总体目标。

  目前,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防治任务更加艰巨。一是全市艾滋病疫情近几年疫情上升较快,且分布广、地区差异大。二是性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特别是男男同性传播增长明显。性传播的方式隐蔽,涉及人群规模大,底数很难摸清,且流动性强,采取综合干预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给预防控制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三是感染人群多样化,报告病例中青年学生的比例增加较快,多性伴、无保护性行为和吸食新型毒品等高危行为仍然存在,仍有相当数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没有被发现。四是部分地区和部门对防治工作重视不足,政策落实不到位,防治技术手段有限,防治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防治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艾滋病防治仍需要各地、各部门长期不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突出了战略性、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注重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当前,性传播成为主要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基数大、波及范围广,受不良的文化和社会因素影响,易导致引发艾滋病性传播的危险行为仍广泛存在,男性同性传播人群上升速度快、感染率高,防控艰巨复杂,已成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是“十三五”防治工作的主要内容。《规划》综合考虑了社会各方面因素,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二是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围绕《“健康锦州2030”行动纲要》的目标要求,与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规划密切衔接,整合资源,全面推进防治工作。同时,总结“十二五”防治工作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强化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将艾滋病防治融入各部门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控的社会氛围。

  三是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借鉴了市内外行之有效的防治策略措施,结合我市防治实际,制定了《规划》总目标和工作指标,既调动各方积极性和潜力,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的核心内容

  《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市艾滋病防治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在全社会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围绕着总体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了“四个提高”、“四个落实”八项主要防控措施。

  1.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持续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强化艾滋病感染风险及道德法治教育。

  2.提高综合干预实效性。一是强化社会综治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有效控制性传播,将男性同性传播作为我市控制经性传播的主要内容,重点加强对疫情上升较快的城区综合干预工作。将异性传播作为我市控制经性传播的重要内容,加大综合干预工作力度;三是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保持禁毒工作的高压态势。做好吸毒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干预工作。

  3.提高检测咨询可及性。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主动为有感染艾滋病风险人员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减少传播。

  4.提高随访服务规范性。逐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工作。

  5.全面落实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工作。合理规划设置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供应临床的血液全部按规定经过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核酸检测。

  6.全面落实预防母婴传播工作。重点提高经济发展落后、偏远地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服务能力,持续减少母婴传播。

  7.全面落实救治救助政策。将所有符合治疗标准、自愿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治疗范畴。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感染儿童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加强对生活困难感染者和病人生活救助。

  8.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培育引导措施。发挥社会组织独特优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开展工作。

  四、《规划》的落实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从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加大投入力度、落实防治责任,加强科研与国际合作、提升防治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内容,制定符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实施方案。《规划》明确了锦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在“十三五”末开展评估工作。

  文件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7〕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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