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编制背景
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锦政发〔2017〕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业发展基础,制定了《锦州市优秀新产品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评选锦州市优秀新产品奖目的是推动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企业科技创新力度,激发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评选锦州市优秀新产品奖目标是突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及在发展新兴产业过程中所开发应用的共性及关键性技术研制的新产品,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由四部分构成,包括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获奖奖励、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申报的新产品在设计、制造技术上有重大突破,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当代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以上或填补国内空白,对国民经济有重大贡献,已较大批量生产,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缴税达到300万元以上。企业两年内(自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申报资格:(1)因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处理;(2)涉嫌失信、侵权、剽窃等被有关部门审查。
第二部分“评选程序”:初审阶段:申报单位填写《锦州市优秀新产品奖申报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属地县(市)、区经济局申报。各县(市)、区经济局负责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核实工作,上报市经信委。终审阶段:由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优秀新产品进行专家会审,负责对产品技术水平、效益指标进行评价,提出优秀新产品奖名单。报请市政府审议批准后向社会公示。
第三部分“获奖奖励”:锦州市优秀新产品奖评选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重,获奖人员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获奖项目颁发“锦州市优秀新产品”奖励证书,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一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市政府印发评选通知文件;二是各县(市)、区经济局完成新产品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三是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完成新产品奖终审工作,并将新产品奖终审结果呈报市政府审议;四是完成获奖新产品公示、文件印发和有关奖励工作。
市直主送有关部门为: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文件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优秀新产品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7〕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