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自2008年颁布实施至今已近10年时间,原预案在编制依据、政策法规、部门职能、形势任务等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和调整,根据《锦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我委组织力量对预案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工作根据《辽宁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辽政办[2017]57号),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目前修订稿。
一、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锦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锦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预案及相关规定。
二、修订原则
一是实用性。做到预案内容完整规范,职责清晰准确,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二是针对性。注重针对日常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作为此次修订的出发点和根本点认真加以修改完善,切实提升鼠疫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案的修订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增加了预案目录、预案适用范围、奖励和处罚、预案的配套、监督检查等内容。
(二)是将预案中的部门名称进行规范。如“市卫生局”修改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动监局”修改为“市农委”、“市经委”、“市信息产业局”合并修改为“市经信委”、“市外事办”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外办)”、“沈阳铁路局锦州铁路办事处”修改为“锦州站”、“锦州南站”、“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锦州机场”修改为“锦州民航管理办公室”,增加了“锦州军分区”、“武警锦州市支队”。
(三)按照市政府规定顺序对成员单位进行了重新排序。
(四)根据职责变化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等进行了调整。如市发改委职责修改为“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提高鼠疫防治能力”;市经信委职责修改为“协调组织企业进行应急工业品的生产和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市科技局职责修改为“负责协调组织科研单位开展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市民政局职责修改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做好疑似鼠疫或鼠疫死亡人员的尸体火化工作”;市农委职责修改为“负责做好疫区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市工商局职责修改为“督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组织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集贸市场里非法经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行为”。
(五)是对预警信息分级进行了规范。按照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表示,并对每级预警发布条件进行了明确。
(六)是鉴于鼠疫疫情信息报告的重要性和预案整体结构框架,将“信息管理与报告”部分的内容单列一章。对“报告时限和程序”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同时按照《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规范了信息报告内容。
(七)是按照《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响应条件,提高了一般鼠疫疫情(Ⅳ级)的应急响应级别,按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应急响应,由疫情发生地市、县两级政府同时启动应急响应并实施组织指挥。
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文件链接: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锦州市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17〕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