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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31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字体: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8日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宝峰为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汝杰为锦州市司法局局长;
  肖伟为锦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吴英华为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猛为锦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凤山的锦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白建民的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军的锦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占禄的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英华的锦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李宏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孙伟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赵佳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刘艳芬为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孟娜为锦州市松山新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
  孙杰、方志强、刘立公、张春满、郝长青为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东杰的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宏雷的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波的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孟娜、蔡明春的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鲜明的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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