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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来源: 字体: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将加强政务公开作为推动质监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锦政办发[2016]41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明白、干部清白为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市质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市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各处处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局信息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市局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基本成形。

  2、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市局编制并发布了《锦州市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锦州市质监局信息工作制度》、《锦州市质监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锦州市质监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质监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各项信息。制定了网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载体建设情况

  市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平台,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平台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并积极利用锦州日报、锦州晚报、辽宁日报、锦州电视台,锦州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1、网上公开。通过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平台报送部门工作动态55条,市政府网站采用21条,省政府网站采用11条,发布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3批次,公布行政许可事项16批次。

  2、新闻媒体。本年度,在《锦州日报》《锦州晚报》上发表新闻报道33篇,在《锦州电视台》上发布报道11期

  (三)重点活动组织参加情况

  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今年我局积极开展“3.15”“5.15政务公开日”“5.20计量惠民”“6.2食品安全宣传月”“8.26质检利剑执法打假宣传活动”“12365质监热线宣传活动”“民主监督员参观光伏质检中心”“9.13餐具洗涤剂专项整治宣传活动”“12.16计量惠民”等系列活动。通过图片展板、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质监法律法规和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识。共出动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手册1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5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本部门(系统)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布本部门(系统)公开保留行政权力七大类共376项。目前市级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已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开财政预算信息部门数9个、财政决算信息部门数9个、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部门数9个、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信息部门数9个9个。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进一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我市的软环境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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