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政协 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邮箱|APP|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信息公开年报
锦州市审计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来源: 字体:  

  2016年,锦州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辽宁省两个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按照市政府信息办相关指示精神,积极做好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让审计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大局。

  一、总体工作情况

  在接到《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辽宁省两个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后,锦州市审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措施及方案,明确了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及相关要求,并积极督导具体工作落实。2016年,我局共公开各种政府信息120余条、制发文件4份,其中市政府要求的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等信息均已公开。其他如《锦州市审计局便民服务承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规定》《锦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分别在门户网公布,便于社会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锦审办发〔2016〕160号),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锦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完善。

  二、主要做法

  (一)狠抓落实,健全组织。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辽宁省两个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局调研员吕家广同志为组长,办公室主任王文山为副组长,相关处室成员为组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督察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筹划组织、撰稿审查、审批发布、教育培训、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各处均设有兼职信息员,形成网络。去年共举办信息培训工作两次,一是邀请省审计厅领导做专题讲座,二是举办了局内信息骨干培训班。

  (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2016年,局新出台《关于加强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的意见》(锦审办发〔2016〕160号),明确信息及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落实责任、办法。工作中,局严格执行遵守《锦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锦州市审计局保密工作规定》等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外公开发布信息的审核审批,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严格正规。

  (三)明确责任,逐条落实。年初我局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制定了年度计划,逐项逐条明确了责任单位、负责人及时限,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我局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预算表、预算情况说明,以及名词解释等,并具体明确到了类、款、项。

  (四)突出重点,全面公开。局出台并发布《锦州市审计局便民服务承诺》《锦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锦州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规定》《锦州市审计局锦州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办法》《锦州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并在门户网公开发布,对审计工作的业务进行了对全社会的公开,以便社会监督。将全年审计计划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锦州市审计局2016年审计计划公告”。局域网对局组织的重大活动进行了公开,如开展向毛丰美同志学习和“两学一做”活动情况、创建“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基层党支部活动、党员进社区活动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对重要信息进行了公开,如对2015年经费预决算信息,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召聘考试等工作进行公示。对部分被审计人员进行了“审前公示”,对重要会议情况进行了公开。

  积极参与“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出动人员,制作展板,内容灵活,丰富翔实。

  加强网站建设。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对网站的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让网站内容更丰富,更新更及时,做到每日一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需求,按照审计工作特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从多角度考量,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范围还不够大,不够广泛;二是一些单位审计整改工作,尤其是重点项目重点部门的整改工作应逐步向社会公开;三是宣传培训工作还有待于加强。

  四、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有进一步改进扩展空间。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要继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审计机关的重要位置。二是规范权力,改进运行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强化各级审计机关清理确认行政权力,按照审计执法权、审计处罚权及其他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分类,编制和充实行政职权目录,绘制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三是集思广益,深化社会监督。继续扩大范围,主动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审计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对审计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质量、工作方式和方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审计机关和审计队伍建设。四是丰富渠道,提高公开水平。继续坚持把载体和渠道建设作为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锦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以及依申请公开等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议。继续利用“5.15政府信息公开日”等活动,加强与民互动,向社会介绍审计机关情况及工作内容。尽量多地公布审计信息,做到“阳光审计”。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051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