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政协 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邮箱|APP|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信息公开年报
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来源: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部署,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市水务局紧紧围绕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大力推进了水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水务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定期调度、及时汇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领导班子全员抓、责任部门具体抓,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良好工作态势,确保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能够做深做细,使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布置、有措施、有督促、有回音,切实保证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任务

  我局一向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锦州市水务局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锦州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利益相关方列席涉水有关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2016年,又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制定出台了《锦州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锦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以及任务,并要求局属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三、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以新闻媒体、网络、公开栏等为载体,向社会公开信息200余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10余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

  水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

  行政执法事项及内容;

  水政执法人员名册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公开流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结果;

  本部门年度预决算报告;

  政策解读;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锦州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水质季度报告;

  办事机构、人员、办事指南和工作职责、权限;

  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

  局内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和重大活动信息等内容。

  四、切实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宣传工作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锦政办发〔2016〕160号)文件精神,全市从2016年12月1日起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大力宣传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意义,在锦州日报、锦州晚报上刊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内容,在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锦州发布微信平台等多个媒体中宣传通知精神,有效促进了污水收费管理工作的落实,也使锦州百姓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认知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日宣传活动

  2016年5月15日政府信息公开日,我局在市府广场通过设立咨询台、展示宣传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介绍了水利部门的工作职能、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标准、办事流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通过这次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不仅使全局人员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营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工作气氛,推进了水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更进一步密切了水利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全市水利工作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实现了权力公开、便民为民的目标。

  五、采取的主要做法

  一是纳入了绩效考评。年初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确保公开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了公开程序。全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做到信息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落实了公开内容。一是公开了水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公开了局的主要工作及其完成情况,包括锦凌水库等工程建设情况;三是公开了我局自身建设情况,主要涉及我局内部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根据工作动态,及时公开、随时更新相关内容。四是公开了其他一些群众关心的内容。

  四是完善了公开形式。我局多次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通过网站信息公开栏、张贴公告、现场咨询等形式公布有关政务信息,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随时更新已公开内容。

  五是加强了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大了培训力度,多次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和加深了机关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机关内部的层次监督,促进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履职尽责,完成好水务各项工作。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051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