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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来源: 字体:  

  根据《锦州市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锦政办明电[2017]5号)要求,现将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为确保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我委成立了分管领导负责制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委信息处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确定了责任人,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有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在健全信息公开各级组织机构的基础上,一是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这条主线(即:党委主体责任、纪律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大巡查”工作。针对“庸、懒、散、奢”等现象,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大巡查”,重点解决工作中的“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防止出现监督“真空”和责任落实“脱档”现象。二是严格落实“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住建系统科学考评机制。经我委党委广泛调研,2016年,我委工作实行“清单工作法(即九步工作法: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岗位责任清单、工作问题清单、履职承诺清单、工作进展纪实清单、重点工作督办清单、月问题点评清单、季度测评清单、年度总评清单),各单位(处室)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了“指导、督导、协调”三到位,同时,建立了清单事项、重点工作督办机制,确保各事项照单销号、限期兑诺,使我委各项权力、责任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健全六项制度。我委通过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用好载体,创新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意识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使之成为城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丰富“留言板”和“主任信箱”功能,以便及时听取公众对住房和城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二是完善新闻媒体与民互动制度,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的疑点问题。与锦州电视台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对委系统重大事件进行答疑解惑,进一步畅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衔接。如:今年初,苗宇主任就住建委民生工程建设在锦州电视台接受专访,对我委如何服务百姓、造福锦城进行了解答。三是利用栏、墙、报等形式公开。委机关及下属单位都在办公楼明显的地方设立了政务公开宣传栏,把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我委创办的《住建动态》(到目前为止已发行13期)、房屋管理处创办的《房管月报》、市政处创办的《市政简报》、建工站创办的《质监动态》等,把单位的重大决策、事件及经营方针、目标、重大技改项目等事项,及时在报上进行公布。房屋管理处将办事流程、收费一览表、业务窗口工作内容、办理程序及服务承诺、管理办法等在固定位置长期公示于众。四是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点信息的公开。1、市政府出台的《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3条”),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辽政办发〔2016〕27号)(以下简称“新15条”)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有关部门与开发企业意见而提出的。为使惠民的房产新政家喻户晓并能清楚的理解,住建委先后制定了“23条说明”及“23条解读”。通过锦州政府信息公开、锦州发布微信平台、锦州日报、锦州晚报、锦州电视台、房地产信息网、购房网发布了“23条”房产新政全文和总体解读。2、按照锦政办发[2016]118号要求,我委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今年省政府下达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2245套已全部开工,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2221套(货币化安置513套,占棚改开工总数的23.1%,新开工1708套,占棚改开工总数的76.9%),林区危房改造24户,棚户区改造开工率已达到100%,全省排名第一。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4363套,其中:城市棚改已基本建成4339套,林区危房改造24套,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基本建成任务指标,并在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发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时在网站公开保障性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数量、具体建设项目信息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等信息,严格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六公开一监督”要求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公开和更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相关信息;制定了《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通过新闻媒体、房地产杂志、微信和网站等方式进行了公开、公示,让百姓及时了解政策的详细内容,保证了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农村危房改造,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开工2800户,竣工2729户,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开工537户,竣工416户。检查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每个县(市)抽查3个乡镇15个危房改造农户;协调义县农村危房改造有关问题;调研特色乡镇建设情况,听取义县头道河镇、北镇市常兴店镇、黑山县芳山镇对创建特色乡镇的总体思路和做法,指导其完善创建规划,细化创建方案,整合优势资源,以做强做大特色产业为基础,带动和推进特色乡镇创建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通过在建设现场设置宣传栏和网站宣传等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信息;3、舆情回应工作,制定了委系统舆情回应制度,成立了舆情回应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重大舆情回应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每小时发布一次,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映、及时发声,最迟在24小时内在新闻媒体做出报导。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与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互能机制,提高舆情公布效率,保证第一时间与新闻媒体同赴现场,做到舆情现场报导。截止目前,共报道重要舆情30篇,网站、微信等新兴新闻报送渠道报道9篇。五是利用传媒形式公开。主要是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形式公开。我委将今年的主要工作、重点工程建设及时在《锦州发布》、电视台、锦州日报等相关媒体宣传报导,目前,共发表各类稿件279篇;我委及各供暖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台、《阳光热线》、《市民问政》、锦州日报、锦州晚报等形式对供暖的相关问题及时向社会进行解读,答疑释惑。六是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2016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79件,其中当面受理申请36件,办结率100%,同意公开答复44件,部分公开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1件,不属本行政机关公开19件。七是认真组织,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日及时进行政策宣传和解答百姓咨询,“5·15”我委市政管理处、房屋管理处、园林管理处参加了政务公开日活动,当日,共设立宣传板6块,条幅4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八是开辟城建信息查阅场所,向群众敞开方便之门。我委在市城建档案馆设立专门的查阅场所,提供便民服务。九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三、提高素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我委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知识,掌握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高效。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需要进一步贴近于民。我委主要通过市住建委网站等公开政府信息,不能适合偏远的群众查阅,还需继续探索更多的信息公开方式。

  (二)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进一步梳理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性,尽力让公众方便查询。

  五是进一步制定一套适应我委员会的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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