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政协 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邮箱|APP|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信息公开年报
市环保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来源: 字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

  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良性发展,我们结合环保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环保工作信息发布制度,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和公开奖惩制度,规范了承诺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效能监察制度、民心网等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开设环保网站28个,将行政许可、环境监察、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等在市局网站公示,全年发布各类环保信息3200余条,局本级产生260余份文件,除涉密事项外,都按要求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较好地保证了政务信息在第一时间得到发布,群众的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

  (二)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1.结合行政执法工作主动公开。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的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保公正。环境监察人员查处环境污染案件,在处罚相关责任单位的过程中,不仅向被处罚单位讲清处罚的依据、标准、程序和时限,还把被处罚单位享有的权利、申诉的途径等告知清楚。及时通过媒体公开环境违法处罚情况,即惩戒教育了违法企业,督促企业主动、自觉地在环保法规的框架内守法经营,又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全年共对全市700家污染源,尤其是396家工业源进行全面检查,建立企业档案532家。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超期未验收、使用国家淘汰落后设备、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190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143家企业实施断电、查封处理,对2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处理,将8家企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现已对涉案4名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2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对24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下达处罚决定累计金额699万元。

  2.结合环境信访工作及时公开。为进一步畅通环境投诉渠道,我局12369投诉热线全天候接受群众的环境诉求。全年共受理环境投诉683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9.8%以上。在环境信访工作中,坚持做到每件投诉处理结束后,及时与投诉人沟通,公开处理结果,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把每一次接访当作公开政府信息的现场,把每一次回访当作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不失时机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我们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活动氛围;集体办公,搞好现场咨询服务;问卷调查,征求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网上交流,实时互动服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环保问题8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以“6.5环境日”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6.5环境日”主题环保宣传活动,会同街道社区共同举办“天蓝、水净”美丽锦州宣传活动,营造政府引领,群众参与共同打造生态锦州的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污染源信息平台建设。对180家企业进行实时监测,上报数据3500个;废水国控源数据960个,废气国控源数据320个;国控源比对报告88份;城镇污水处理厂9家数据4500个;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数据1700个,并通过省环保厅、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认真落实全国统一的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的业务受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转送、交办、催办、督办、答复制度,群众可通过微信随时随地举报环境污染问题,“锦州环保”微信平台,在2016年全国地市级环保微信平台每周排名中均名列前茅。

  四是积极开展环境科普进社区活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在2016全国科普日暨辽宁省第五届科普日活动中,我们联合紫荆街道风华社区,开展了环境科普宣传活动。2016年9月16日,市环保局机关、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开展了环境科普进社区活动,来自凌河区5个社区近百基层群众参加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没有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一般都是办公室人员兼职,且人员变动频率较高,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2.公开的方法、手段和途径还有待于创新。网站改版升级较慢。工作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进一步加强协调和督促,确保按规定公开。

  3.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信息公开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法律法规解读等信息公开明显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

  三、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确保“锦州市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好局,起好步,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人员,加强督导协调,健全制度机制,为政府信息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培训和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3.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4.完善网站建设。优化局网站等设施设备,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

  5.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每年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和5.15政务公开日等活动,在向广大市民积极宣传绿色增长、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生活的同时,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环保政府信息,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也对环保工作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了然于胸。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的配合,充分利用其受众广、传播快、辐射力强的特点,增强环境保护的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舆论氛围。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051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