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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锦州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来源: 字体:  

  一年来,我局严格遵照省、市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市政务公开方案、要点落实情况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依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锦委办发〔2016〕41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锦政办发〔2016〕118号)要求,修订出台《锦州市民政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划清主体责任,明确落实时限。及时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规定内容按规保质落实。年内,我局作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承担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医疗救助职能的5个业务处室利用局门户网“重点领域公开专栏”主动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各类信息17条,方案和要点规定内容得到基本落实。

  二、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有效发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分析汇报会,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处室(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做好本处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明确2名副主任和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进度和质量。按照5%的比例纳入各处室绩效考核内容,严密组织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以便落实责任,奖优罚劣,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从严依法依规管理。年内,修订完善了《锦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锦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锦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锦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等制度规定13项。

  三、公开形式及载体建设情况。

  按照“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用好“网络媒体公开、固定栏目公开、书面形式公开”三种基本形式,坚持局门户网为主,市社会福利网为辅,同时科学利用好市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等各类载体,全力抓好民政政务公开,确保主动公开拓展到位,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

  主动公开拓展到位。目前,局门户网已建立政务公开相关栏目12项,设立子栏目34个,主动公开部门机构概况、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社会救助、社会公益、区划调整、行政处罚、民政工作动态等信息1000余条;通过市社会福利网发布养老、助残信息及相关政策120余;通过市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发布低保提标、社会慈善、生态殡葬、老龄优抚等信息23条次;通过“5·15”政务公开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宪法宣传日等集中活动印制发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孤儿收养、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政策宣传单4万余份,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1.1万册,编发《民政信息》10期。

  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抓好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的办理反馈。至11月末,办理民心网联网平台群众诉求35件,民心网政民互动群众工作站诉求26件,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8件,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接受群众电话咨询1400余次,均能耐心解答,帮助办理或转接办理。民心网办理反馈综合评比位居全省前列。

  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局门户网专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通道,提供指南、流程图和申请表下载等基本服务。依申请公开的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两类模式均按规建立。并安排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的办理和服务。

  四.重点事项公开及备案情况。

  依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锦委办发〔2016〕41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锦政办发〔2016〕118号)规定,我局将“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民政重点工作公开、民生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开”9项重点事项作为民政政务公开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主动发布相关信息450余条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备案制度规定要求,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管理。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登记、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对通过局门户网公开的各类信息由相关处室负责办理相关审批程序,由局网站后台进行备案,并落实谁公开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对通过其它方式公开的内容,由具体处室办理,并向局办报送备案。

  五、办事公开实施情况

  一是通过局门户网“机构职能、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三个子栏目主动公开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基本职能和处室职责;

  二是通过局门户网“在线服务”、“通知公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三个专栏主动公开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抚抚安置、医疗救助等申请条件、办理程序、救助标准、资金发放程序、救助种类、个人所需材料等,简要明了地向群众介绍办理事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是编制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绘制流程图,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办理流程等。

  四是围绕年度省市考核标和2016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

  六.重点活动组织参加情况

  年内,我局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防灾减灾日” 、“普法宣传日”、《 慈善法》宣传培训等时机同步抓好政务公开服务,并及时选派专人参加上级指令性活动,从严抓好贯彻落实,收到了良好效果。

  “5.15”政务公开日:全系统共132人走上街头,设立各类宣传展点10个,发放各类宣传单位1.3万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70余人次。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条幅、标语60余条,设置宣传展板42块。通过便民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226件次。

  防灾减灾日:筹划组织市地震局、气象局、住建委、卫计委、林业局等部门,太和区、古塔区、凌河区、松山新区民政局及20多个街道、社区分别在工人文化宫以粘贴标语、放置展板、分发宣传资料、现场答疑、LED屏展示、特种作业车演示等方式广泛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城市防灾减灾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避灾自救意识,全面提升了我市广大群众规避自救能力和应对各类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

  《慈善法》宣传培训: 9月份,集中举办了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相关科(股)长、局机关全体干部,社会组织代表参加的《慈善法》培训班,集中抓好教育宣传,明确贯彻落实意见。并同步抓好社会普法,印制《慈善法》1.1万册,宣传彩页0.8万张,努力做到学法与普法同步、知法与用法合一、促善与治善并举。

  组织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年内,按要求选派4人先后参加了市政务公开办举办的2次教育培训,确保了新的工作指示要求及时落到。自行组织政务公开推进会一次,组织督查、检查4次,政务公开工作的阶段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下步打算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民政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

  二是加强渠道和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快局门户网建设,通过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加强民政各类信息宣传、公开工作。

  三是抓好牵头重点公开工作。根据要点规定细化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信息公开。

  四是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并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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