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发[2016]19号)以及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创新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阳光警务”的总体部署,坚持服务中心、服务民生、服务发展,强化需求引领、问题导向,顺应“互联网+公安政务”发展趋势,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力推动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设,市公安局根据相关单位领导职务变化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分工和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念洪兼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副局长丁耀东兼任,成员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警种支队、机关处室一把手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指定1名副主任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选调4名民警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网上公示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审批制度、责任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尤其是向社会公布的重大、敏感性信息,必须经市局办公室审核,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举措落实,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创新举措,简政放权。今年市局再次出台了12项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简化手续、压缩时限。3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日报、辽沈晚报、华商晨报、锦州电视台、锦州交通广播电台、锦州日报、锦州晚报等12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近四年来,每年都新增便企利民承诺,累计推出55项利民便企服务措施,压缩时限81天,下放权限7项,网上在线服务11项,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走路,最大限度地优化办事环境和程序,最大限度地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效率,让锦城百姓享受到公安服务创新带来的“红利”。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公安局充分运用传统公开方法与新媒体结合方式,加强政民互动建设,依托公开日活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积极开展此项工作。“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市公安局精心组织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交警、经侦、社区警务、禁毒、边防支队等单位,设置7个警务公开咨询台,以宣传展板为载体,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警务流程、便民服务举措和安全防范常识。运用市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群众疑问。今年主要通过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公开和解读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相关配套政策、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更新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指南、制作办事通等。2016年,锦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共发布公开信息5426条、官方微博(人民、新浪、腾讯)累计发布信息6963条、官方微信累计发布166条,办理办结民心网诉求件511件、民心网网络回应人411件、锦州市群众诉求服务平台287件、市长信箱19件、局长信箱70件。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市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2016年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内容,重新修订了全市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计111项,其中:市本级79项、县区32项)。编撰流程指南。全力推进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各级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目前,市局成立行政审批处,选派警力7名,设置3个窗口,除出入境、户政、车管所外的行政审批事项(23项)均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四是加强窗口建设,打造形象工程。市局领导重视对窗口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投资80余万元,改造扩建了出入境办证大厅和户政大厅,为市局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和分中心购置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制定《锦州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对进驻市、县(市)区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单位和分中心人员和业务管理,不断提升公安窗口单位的管理效能、服务水平和作风形象,努力把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打造成为展示良好形象、人民群众满意、助推经济建设的窗口。五是创新服务方式,完善网上服务。“网上公安”是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公安“互联网+服务”的模式,普及了户籍、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等在线审批服务,形成了代办港澳台旅游签注和旅店实名“微信”认证等服务模式,为企业发展、百姓民生提供极大便利,赢得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特别是对锦州港开通绿色通道,为大型企业企业、重点工程建设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使企业更加方便,效益、效能明显增强。
三、继续巩固成果,完善服务模式。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也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制度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法制化是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的载体,我局在这一点上还有待加强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制度建设,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寓于全市公安工作中来,切实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监督指导力度有待加强。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适时回访复查,确保市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