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政协 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邮箱|APP|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2日  来源: 字体:  

  从2011年到2015年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时期,是我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全面振兴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全面打造渤海名城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锦州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根据中共锦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编制程序组织编制的。内容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锦州实际,勾画宏伟蓝图,确定发展基调。

  《规划》是我市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族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一纲五线”战略,积极进取,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预计到2010年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16亿元,年均增长15.8%,超过预期0.8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9500元,折合4450美元(按现行汇率计算)。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81亿元(新口径),年均增长29.3%,超过预期14.3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590亿元,是“十五”时期投资总额的4.5倍,年均增长49.6%,超过预期26.6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三次产业比重由2005年的25.3:33:41.7调整到16.4:49.1:34.5,第二产业增加值提高了16.1个百分点。光伏、汽车零部件、精细化工新兴产业初具规模,分别实现产值为100亿元、70亿元和85亿元。首座光伏太阳能发电投入使用,首批电动汽车正式下线,首座钢质渔政执法船建造成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2%,超过预期0.2个百分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90亿元,年均增长27%,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1%。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34%提高到45%。县域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农业升级”、“双增升位”任务如期完成。城区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了新华广场、千盛购物广场、亿隆国贸广场、温州汽配城等一批服务业项目建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8.2%,超过预期6.2个百分点。

  沿海经济带快速迅猛发展。港口建设日新月异,完成25万吨油泊位、杂货泊位、集装箱泊位、主航道浚深工程和西部港区开发建设。预计2010年货物吞吐量6006万吨,集装箱70万标箱。滨海新区、龙栖湾新区、大有经济区、建业经济区四个组团大开发、大开放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各类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建立了汽车零部件、光伏光电、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等门类齐全的临港产业集聚体系,呈现出港、城、区互动发展的良好格局。沿海经济带新城区建设初具规模,市政公共设施功能不断完善,形成了海岸锦州基本框架。

  改革开放实现新的突破。累计200户国有企业完成改制任务。农村土地延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深化了投资、行政审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340项,工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试点顺利完成。燃气总公司、污水处理厂完成股份制改造。全市出口总额累计完成42.7亿美元,年均增长15.3%。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完成14.2亿美元,年均增长49.7%,超过预期29.7个百分点。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90家,成功申请成为我国北方沿海,也是我省唯一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荣获“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和“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新锐金融生态城市”称号。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升为国家级开发区,龙栖湾新区、沟帮子经济开发区获批为省级开发区。

  城市功能不断完善提升。积极推进老城区改造,中央大街十里商街建设全面启动。城市框架逐渐拉开,南山绿化、市府广场、实验学校、第三医院、女儿河带状公园等城市南扩工程相继完成。东湖森林公园、云飞南街女儿河大桥、云飞小凌河大桥、图书馆等项目投入运营。锦凌水库、锦州湾机场、锦州国际酒店、国际会展中心开工建设。渤海大道、滨海大道、龙栖湾大道、汉口街公铁立交桥竣工通车。完成锦州东、北客运站和55个市、县、乡客货运站新建及改建,全市1109个村全部实现通油路。城市热网改造工程投入运行,大唐国际锦州热电厂竣工投入使用。市县9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创业带就业、养老保险扩面、城乡养老服务社会化、教育惠民、平抑物价和平安稳定等十大重点民生工程如期完成。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社会保障体系,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2.2万、116.4万、37.5万、27万和16.5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35万人(次)实现再就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职教园区开工建设。新建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50所。文化事业日益繁荣,7个项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98%,全市常住农业人口、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重大疫情监测报告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形成,成功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8.8‰和3.8‰。圆满承办了省第十届运动会和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锦州籍运动员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突破性成绩。滨海体育中心、网羽运动中心开工建设。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7000元和7422元,年均分别增长13.6%和14.8%。完成兰花里、万年里、兴业里、关单等棚户区改造工程。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27.8平方米和23平方米。城市百户固定、移动电话拥有率达到90%以上,电脑普及率达到65%。万人拥有公交车五年翻一番。市区生活用燃气普及率达到97%,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6%。建立了弱势群体救助体系,救济灾民18.9万人。推行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配建、新建经济适用房6598套,共安置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3万户。

  生态环境建设有所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0.1%,自然保护区覆盖面率达到5%。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人均公用绿化面积达到9.2平方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标准的天数比例由“十二五”末期的80%提高到9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86%。二氧化硫、COD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蓬勃开展,锦州精神得到大力弘扬。依法行政成效显著,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连续五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8%以上。全面开展执法、廉政和效能监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依法治市取得实效,社会治安基本保持稳定,跻身全国50座最稳定城市行列。积极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应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专栏1:“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表

主要指标

单位

2005年

规划目标

预计完成

预计完

成规划

比例

(%)

预计完

成规划

增(+)

减(-)

(%)

2010年

年均

增长

(%)

2010年

年均

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348.6

800

15

916

15.8

114.5

+0.8

二、三次产业比重

25.3∶33∶41.7

15∶44∶41

16.7∶49.1∶34.5

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亿元

17.3

(老口径)

33.3

(老口径)

15

81

(新口径)

29.3

173.6

+14.3

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93.3

260

累计

23

700

累计

49.6

269.2

+26.6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137.9

240

12

330

18.2

137.5

+6.2

六、实际利用外资

万美元

6647

16000

累计5.9亿美元

20

50000

累计14.2亿美元

49.7

312.5

+29.7

七、外贸出口总额

万美元

53937

87000

累计35亿美元

10

110000

累计42.7亿美元

15.3

126.4

+5.3

八、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8862.2

14200

10

17000

13.6

119.7

+3.6

九、农民人均纯收入

3730

6000

10

7422

14.8

123.7

+4.8

  二、主要问题

  回顾“十一五”发展历程,锦州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服务业比重不高;经济规模不够大,辐射拉动作用不够突出;城市建设和管理任务艰巨,城市核心竞争力需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高端化不够;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发展和民生工程任务繁重;循环经济发展成效不够显著,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二五”期间着力加以解决。

  三、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总体看是机遇大于挑战,合作与竞争并存。

  从国际看,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进入增速放缓、结构转型、竞争加剧的时期,但总体向好。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带来产业转移全面加速,区域间的经济合作将不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性问题,必然加快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东北亚区域合作趋势步伐加快,必将进一步促进各国积极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处于强劲复苏、加快转型升级、城镇化快速发展、东部沿海产业加快转移的阶段,经济整体上将进入快速平稳运行期。区域竞争与合作加速调整,区域间产业梯次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巨大。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纳入国家级优化开发主体功能区,更加注重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环渤海经济圈、东北地区将成为新的经济活跃区和新的经济增长极。中央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国家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效应将进一步发挥。

  从市内看,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快车道。在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基础上,滨海新区、龙栖湾新区、沟帮子经济区分别提档升级为国家、省级开发区,为全面振兴增添了新的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新的高潮,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将更加完善,为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临港产业基地初具规模,新兴支柱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为全面振兴提供了重要支撑;省委、省政府对锦州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为全面振兴提供新的动力,全市上下形成了政通人和的局面,干部群众争先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为全面振兴营造了良好氛围。

  总体判断,“十二五”时期是锦州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追赶期,是锦州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期,是锦州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调整期,是锦州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期。

  第二章    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抢抓战略机遇,深入实施“一纲五线”战略,以增量带动结构调整,以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以全民创业增强发展活力,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着力打造新欧亚大陆桥“桥头堡”,把锦州建设成为环渤海地区特大型港口城市、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和中国光伏产业之都,全面实现稳定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奋斗目标。

  在今后发展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二是坚持调整经济结构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提高自主创新发展。四是坚持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五是坚持民生为先和谐发展。六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展。

  二、战略定位

  依托区位优势和锦州港核心战略资源,融入东北亚经济圈,把锦州建设成为:

  ——我国环渤海地区特大型港口城市

  ——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

  ——中国光伏产业之都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十二五”末期,锦州综合经济实力稳定进入辽宁“第一方阵”,率先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目标。

  主要标志。五年连续实现“两个不低于”,即主要经济指标不低于上年全省位次、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具体步骤。“十二五”期间,主要采取“两步走”安排:

  ——第一步到2012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或超额实现“三年倍增”计划。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翻番达到15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0亿元(新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其他各项指标同步增长。

  ——第二步到2015年,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大提速、产业集聚水平大提升、县域城区经济大发展、城乡环境面貌大改观、各项社会事业大繁荣、人民生活质量水平大提高,初步建成国际化、现代化、低碳化的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为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目标。到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安排是:

  ——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0%,达到23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3.7%,达到234亿元(新口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50%;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42%,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0%;城镇化率提高到57%。

  ——经济结构明显优化提升。按照“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产业结构优化方向,三次产业比重达到10:50:40;光伏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到33%以上;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

  ——中心城市功能更趋完备。地区性枢纽港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综合性地区空港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会展和商务中心影响力和吸引力日益增强;建成面向辽西沿海经济区的金融中心和物流中心。

  ——生态环境取得突出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以内;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等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6%和100%。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公共服务不断发展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初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专栏2: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十一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

2010年预计

年均增长%

2015年规划

年均增长%

一、经济发展指标

1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916

15.8

2300

20

2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430

20.2

1060

21

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29500

15.7

73400

20

4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新口径)

亿元

81

29.3

234

23.7

5

三次产业结构

16.4:49.1:34.5

10:50:40

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700

49.6

5300

(累计13300)

50

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330

18.2

800

20

8

外贸出口总额

亿美元

11

15.3

22

(累计85)

15

9

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

5

49.7

29

(累计99)

42

10

港口货物吞吐量

万吨

6006

18

15000

20

11

集装箱吞吐量

万标箱

70

45.3

200

22

12

城镇化率

%

40

——

57

——

二、社会发展指标

13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

%

2

——

2.5

——

14

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

亿元

90

27

350

28

15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

万人

16.5

7.84

21.5

6

16

医院卫生院床位数

20000

10

32000

10

17

普通高校在校生数

万人

8

3.8

9

2.4

三、人民生活指标

18

年末总人口

万人

310.9

0.012

314.1

0.014

19

人口自然增长率

1.9

——

0.8

——

20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8

——

4.2

——

2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000

13.6

35700

16

2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422

14.8

16270

17

2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2.7

年均净增

3万人

70

年均净增

1.5万人

24

城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

平方米

27.8

——

35.5

——

25

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平方米

23

——

26

——

26

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

92.4

——

95

——

四、资源环境指标

2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5

——

-5

——

28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排

%

控制国家

标准以内

——

控制国家

标准以内

——

29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70

——

86

——

3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6

——

100

——

31

森林覆盖率

%

20.1

——

26

——

32

耕地保有量

万公顷

39.12

——

39.19

——

33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57

——

68

4

  第三章    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适度超前、保障有力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谋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逐步建成功能完备、支撑力强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一、港口建设

  按照锦州港“一港双区”总体布局,完善笔架山港区功能,推进龙栖湾港区建设,到2015年锦州港成为东北亚集装箱运输支线港、国家重要能源下水港、区域性重要枢纽港。

  笔架山港区。全面提升港口的服务功能,重点发展油品化工、集装箱、粮食、煤炭、矿石等大宗散(件)杂货运输和仓储中转。完成西部港区西南防波堤、围堰工程、港内港三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港区航道拓宽浚深升级。重点建设中电投锦州港煤炭专业化码头一期工程、华润电力锦州港煤炭专业化码头二期工程和通用散杂货泊位。到2015年,锦州港生产性泊位达到37个,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5亿吨,集装箱达到200万标箱。

  龙栖湾港区。按照“三港池、三突堤、一顺岸” 港区布局,开工建设港区防波堤、围堰和码头工程。新港区近期主要以服务临港产业为主,逐步拓展服务范围,中远期与笔架山港区共同服务于腹地经济,重点建设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和保税港区,发展成为以油气化工等液体散货、通用货、集装箱运输为主的综合性港口。到2015年,龙栖湾港区生产性泊位达到5个,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000万吨。

  二、公路建设

  以滨海大道为主轴,重点建设凌海大道、七滨支线公路等黑色路面206公里。普通公路大中修完成黑色路面1513公里。新建或改建提级公路黑色路面695公里。加快阜盘高速公路锦州段建设,规划建设义县、北镇、黑山至沈阳高速公路,实现县县通高速。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新建黑色路面2166公里。继续完善城乡客运、货运场站建设。计划总投资57亿元完成黑色路面新改建及大中修4580公里。

  三、铁路建设

  以煤运通道、疏港铁路为重点,加快推进锦赤线铁路、锦州港疏港铁路和龙栖湾港区疏港铁路建设。根据铁道部与辽宁省政府签订的协议,完成锦州境内国铁客专、既有线扩能改造工程。完成铁路锦州南站、锦州站扩建改造。建设客运专线锦州北站、北镇青岩寺站、黑山北站。开工建设光彩市场至锦州南站至龙栖湾新区至白沙湾行政生活区城市轻轨。适时启动光彩市场至锦州站至锦州北站、龙栖湾新区至建业经济区至大有经济区、凌海城区至大有经济区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

  四、机场建设

  更新改造锦州机场重要设施设备,改造服务设施,加快航线航班发展,力争新开通2—3条航线。开工建设锦州湾机场,建设规模4D级,先期按4C级建设。以机场为依托,规划建设航空物流城。到2015年,锦州湾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30万人次,货物吞吐量达到1000吨。

  五、邮政通信

  积极推进邮政普遍服务,扩大邮政网络,提高邮政服务质量。加强农村和城镇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22个乡镇设立邮政网点。加快农村邮政“服务三农”直营店建设、城市便民服务站建设及邮政报刊亭建设。扶持壮大移动、电信、联通三大公司发展,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提高现有网络质量,提高网络覆盖率,推广3G应用,建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中心。

专栏3: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铁路工程:北京—沈阳(黑山段)、营口—盘锦—朝阳客运专线(锦州段);鞍山—台安—大虎山铁路(锦州段)、龙栖湾疏港铁路;大郑铁路增二线(黑山段)、锦州—阜新—高台山、义县—朝阳—叶柏寿铁路扩能改造;锦州—赤峰煤运专线;锦州老城区—开发区城际铁路;京沈客专黑山北站、盘营客专联络线锦州北站、北镇青岩寺站;锦州南站、锦州站扩建改造。

公路工程:凌海—哈达铺(凌海大道)、七里台—滨海公路(七滨支线)、右卫镇—滨海公路(右滨线)、双羊镇—滨海公路(双何线)、龙栖湾东疏港公路。102国道北镇市沟帮子外环路建设。

客运站工程:松山新区、滨海新区、龙栖湾新区、汤河子经济区、大有经济区等5处客运站;黑山胡家等8处农村客运站。

货运站:渤海物流园区二期、营盘物流中心、汤河子物流中心。

港口工程:15万吨级航道浚深,25万吨级航道浚深拓宽工程,锦州港西部海域防波堤工程,三港池东岸线通用泊位工程,三港池东岸线油品化工泊位工程,三港池北岸线通用泊位工程,原油罐区;锦州港专业化煤炭码头一期工程,锦州港专业化煤炭码头二期工程;龙栖湾港区防波堤一期工程,龙栖湾港区内、外航道工程,龙栖湾港区码头泊位及配套设施工程。

机场工程:锦州湾机场。

  六、能源建设

  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20个5万千瓦级以上大型风电场,并网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0万千瓦,适时启动近海风电场建设。积极推动生物质能发电,重点建设中科绿色电力锦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国能黑山秸秆发电厂二期、五峰米业稻壳发电厂、锦州东能义县秸秆压缩颗粒发电厂,并网生物质能装机规模达到8万千瓦。推进光伏发电“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鼓励支持建设热电联产项目,重点建设大唐国际锦州热电厂二期、开发区蒙古贞热电厂、铁合金热电厂。规划建设沿海地区大型热电机组及县城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国家级石油储备基地、华润电力锦州“上大压小”2台100万千瓦机组电厂。完善电网布局,重点建设500千伏松山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滨东输变电工程。加快煤矿技术改造的实施进程,关闭资源枯竭和自然灾害严重的矿井,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健全煤矿安全监管体系。

专栏4:能源基础设施重点工程

热电工程:大唐国际2×35万千瓦二期工程、开发区2×2. 5万千瓦热电工程、黑山庞河2×2. 5万千瓦热电工程、龙栖湾2×35万千瓦热电工程、中信铁合金“上大压小” 2×2. 5万千瓦热电工程。

火电工程:华润电力锦州“上大压小”2×100万千瓦工程。

电网工程:500千伏松山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滨东、薛家输变电工程,66千伏士英、刘龙台、闾阳等8项输变电工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煤炭工程:煤矿安全改造、瓦斯综合治理工程。

天然气工程:秦沈天然气管道锦州石化供气支线工程、锦州开发区支线工程、锦州市区利用工程。

风电工程:国电黑山、国电北镇、华能义县、中广核义县、中国风电义县、北京天润义县、华润凌海、中海油凌海、国电优能凌海、UPC凌海、大唐新能源松山和太和等风电项目。

生物质能发电工程:中科锦州生活垃圾及污泥焚烧发电工程、东能义县生物质发电工程、国能黑山生物质发电二期工程。

光伏发电工程:辽能集团义县光伏并网发电工程、中广核义县光伏并网发电工程、阳光能源“金太阳”光伏并网发电工程、博阳“金太阳”光伏并网发电工程等。

  七、水利设施

  加快建设锦凌水库并投入使用,新增供水量8932万立方米,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完成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小凌河凌海城区段防洪、义县细河河道治理、龙栖湾新区堤防、滨海新区大兴堡河堤、沟帮子沙子河整治、黑山庞河县城段整治等工程,全面提高防洪、抗旱减灾能力。

  第四章    沿海经济带发展

  全力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依托锦州港核心战略资源,重点开发建设滨海新区、龙栖湾新区、大有经济区、建业经济区,打造海岸锦州新形象。

  一、锦州港

  以构筑大连东北亚航运中心和沿海港口群建设为契机,深化与大连港合作成果,全面提升港口功能,完善港区布局,发挥地区性重要港口作用。加强与东北西部、内蒙古东部以及蒙古国乃至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合作,依托赤塔—博尔贾—乔巴山—珠恩嘎达布其 —白音华(巴彦乌拉)—大板—赤峰(阜新)—锦州港两条铁路大通道,促进锦州港与腹地经济地区互动发展,改善和加强口岸建设,推进锦州港出海口建设,打造新欧亚出海大通道桥头堡。

  二、滨海新区

  按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及电动汽车、农产品深加工、石油化工、特种铁合金、新材料、清洁能源、现代服务业,构建临港工业区、港品贸易区、高档生活区、旅游观光区。到2015年将滨海新区建设成为生态型中等海滨城市。

  三、龙栖湾新区

  按照“一城两区三园”发展格局,加速建设新型海洋城,建设龙栖湾港区、港城经济综合服务区,重点建设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园、石化工业园和轻纺工业园。依托“三园”打造国家级光伏产业和石化轻纺“双千亿产业”基地。适时开展申报晋升国家级开发区工作。

  四、大有经济区

  规划面积125平方公里,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文化创意、塑料、仓储物流、机械制造和航空航天等产业,依托化工、物流、航天航空等园区和温泉小镇,重点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物流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和特色生态旅游滨海新城。积极推进晋升省级开发区申报工作,适时开展大有新港区规划论证前期工作。到2015年将大有经济区建设成为人口超过5万人的新市镇。

  五、建业经济区

  规划面积101平方公里,依托港口、机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建设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纤维和复合材料、电子信息和轻型机电产品制造、航天航空附属产业、光伏、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商业地产等产业,建设成为具有高端产业聚集功能的新经济增长高地。围绕锦州湾机场建设,编制航空物流规划,打造航空物流城。适时申报省级开发区。到2015年将建业经济区建设成为人口超过5万人的新市镇。

  六、海洋经济

  抓好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把海洋经济打造成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实现海洋强市目标。依托龙栖湾港、白沙湾、建业和大有经济区,利用废弃滩涂地规划建设综合服务区及化工岛,增加岸线资源,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和滨海旅游业。加快发展养殖业,发展水产品深加工及配套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

  第五章    工业与建筑业发展

  按照“工业立市、工业富市、工业强市”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工业五项工程”,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构建工业经济五大产业基地、四大产业园区和七大产业集群,全面提高工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一、构建五大产业基地

  国家北方炼化基地。继续支持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炼量扩能改造,加快产品质量升级步伐,重点发展石化深加工、精细化工高端石化产品。积极推进锦州湾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到2015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中国光伏产业基地。依托新世纪、阳光能源、博阳光伏科技、日新光伏能源、旭阳能源、航星旭和能源、三特真空冶金等企业,重点建设龙栖湾新区、西海工业区光伏产业园区,积极发展多晶硅、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等产品,形成产业链条,建成中国最大的硅材料生产基地、东北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基地。到2015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石化轻纺工业基地。依托辽宁龙栖湾石化、化纤公司等企业,重点建设年产200万吨PX、240万吨PTA、240万吨PET和24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接续建设年产6亿米各档坯布、9亿米割裂纺织面料印染、240万吨纺丝、1000万件成衣等配套项目,形成石化、轻纺两大产业集群。到2015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

  特种铁合金产业基地。依托中信(锦州)铁合金公司,重点发展原子能级海绵锆(铪)生产线、高碳铬铁、金属镁等产品,做大做强特种铁合金产业;依托宝钛华神钛业有限公司,重点建设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海绵钛全流程配套项目。到2015年,实现产值500亿元。

  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基地。依托中信(锦州)钛业集团等企业,推进汤河子工业区年产10万吨扩能改造和新建年产20万吨钛白粉项目建设,打造中国锦州百万吨金红石型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基地。到2015年,实现产值40亿元。

  二、建设四大产业园区

  电子信息产业园区。依托锦恒公司、锦州航星集团、东芝白云真空开关(锦州)公司、锦州华光集团等企业,提升汽车电子、船舶电子、电真空器件、半导体元器件应用等产业层次和规模,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到2015年实现产值500亿元。

  电动汽车产业园区。依托万得集团以开发电动汽车、电动车用驱动电机、电池及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为重点,打造锦州百万辆电动汽车产业基地,实施创建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工程。到2015年,实现产值300亿元。

  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围绕创建国家火炬计划——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中国石油锦州石化精细化工园区、义县氟化工园区、中信铁合金钛白粉生产基地建设。到2015年,实现产值200亿元。

  船舶配套产业园区。依托锦州航星集团等企业,大力发展船舶导航通信设备、船舶自动化设备、船舶安防设备、船舶机械设备、船舶及海洋石油钻井平台配电设备,打造锦州船舶修造基地。到2015年,实现产值100亿元。

  三、发展七大产业集群

  煤炭综合利用产业集群。依托内蒙东部地区的煤炭资源,利用锦赤线、巴新线和国有铁路进港运输能力,发挥锦州港新建煤炭专业化码头及锦州石化现有的产业基础的作用,联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大力开发煤炭系列综合利用产品,建设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

  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依托万得、汉拿、抚挖锦重、恒亚内燃机、锦州奥捷专用制造有限公司、汽车改装厂等企业,形成车用电机电器、安全气囊、曲轴、尾气管、锻铸配件等车用机电零部件及汽吊、举高车、特装车、挂车系列产品。

  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依托凌海达莲海产珍品、北镇五峰米业加工、北镇金实集团、沟帮子熏鸡集团、辽宁国大乳业、华茂粮油、辽宁绿源肉业、锦州晶超米业、黑山弘圣花生、黑山绿色芳山等企业,形成真空冻干海产品生产加工、精品米糠油生产、清真肉牛屠宰加工、绿色杂粮食品等系列产品。

  航空航天新材料产业集群。依托锦州航星集团、凌海金城航空器材有限公司、锦州凯兰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形成飞机导航通讯设备、飞机客舱内装饰件、航空零部件、飞机复合材料等系列产品。

  电力电器产业集群。依托锦州义县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盛美电力电器厂、新东北电器(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形成电力铁塔、铁角、大功率电容器等系列产品。

  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依托锦州矿山机器、锦州变压器等企业,大力发展输变电设备、包装机械、集装箱、矿山机器、工业炉及配套产业等产品。依托辽宁现代农机装备有限公司、万雄集团、新疆伊犁永城集团等企业,大力发展玉米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农机系列产品。

  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大力发展小牛血去蛋白注射液及其系列产品。依托黑山绿源肉业、雨润生猪、飞龙蛋鸡加工副产品,打造黑山生物制药产业集群。

  四、做强做大建筑业

  优化建筑业资源,培育出一批信誉好、实力强、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到2015年,重点培育3—5家大型或综合实力强的建筑企业集团,全市建筑业总量达350家。每个县(市)都要培育具有甲级资质、建筑业产值超10亿元的建工企业。培育3—5个建筑劳务基地,积极开展对外工程项目劳务承包和劳务输出。全面提升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施工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强化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再创“鲁班奖”工程。五年累计完成建筑业产值20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465亿元,进入全省建筑业大市之列。

  第六章    农业与农村发展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按照“一县一业”的发展格局,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进程,重点打造22个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产业集群,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推进城镇化进程

  充分发挥沿海、沿路等优势,以重点城镇和中心城镇为基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和建制镇,提高小城镇建设的综合开发水平。重点抓好黑山城南移东扩西进、北镇城市外扩、义县城南扩北移东进、凌海城南扩工程。适时转移农村人口向乡镇、县城集中,加大进城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强化进城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切实维护农村劳动力合法权益,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教育保障,增加城市廉租房建设,制定相应的城市廉租房保障政策,强化进城务工人员的政治参与权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人口转移。到2015年县城人口达到60万人左右。

  二、推进工业化进程

  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围绕县域主导产业,不断做强现有龙头企业,积极招商引资,重点引进与本产业关联度紧密、产品配套性强、技术先进的项目,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黑山,重点建设庞河产业园区,积极打造机电产品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物流产业、生物制药、新能源等6大销售收入超百亿产业集群。庞河产业园区适时申报晋升省级开发区。北镇,重点建设沟帮子开发区和广宁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区,积极打造工业炉及配套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纸塑包装产业、粮油产业、果蔬产业、禽蛋产业、旅游业等8大销售收入超百亿产业集群。沟帮子开发区适时申报晋升国家级开发区。凌海,重点建设双羊、金城、石山工业园区,积极打造金属冶炼压延、建材石材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等3大销售收入超百亿产业集群。义县,重点建设七里河工业园区和凌北工业园区,积极打造电力电器、健康食品、新型冶金冶炼、精细化工、资源开发利用等5大销售收入超百亿产业集群。七里河工业园区适时申报晋升省级开发区。到2015年县域经济总量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60%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亿元,四县(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全省县域经济排名中要跨进中上游行列,其中凌海市在保持全省县域经济前10名的基础上向前迈进,力争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构建提升五大产业结构。一是大力发展种养植业。其中,粮食生产能力达到50亿斤,花生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蔬菜产量达到900万吨,水果产量达到90万吨,肉蛋奶产量达到210万吨,林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市农产品加工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00家,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三是大力发展农村能源新型产业。加大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池建设速度,推进秸杆汽化、固化、秸杆发电、沼气发电、稻壳发电等能源项目的实施,综合开发利用沼气渣、液,太阳能和风能,新增新型能源用户6万户。四是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以自然风光、农耕文化传承、农业科普、观光、度假、休闲、购物、采摘等多内容、多形式、多方位开发一批旅游项目,丰富人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到2015年底,农村旅游业收入达到150亿元。五是大力发展农村物流业。加快发展北镇窟窿台、黑山励家、凌海唐家等一批重点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培育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业。到2015年,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日用消费品供应网络覆盖面乡镇级达到100%,村一级达到85%以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行政村覆盖面达到100%。全市农业物流产业营销额突破200亿元。

  构建培育五大运营体系。一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年新增50家以上,经营收入年递增25%以上。二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1000项以上,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三是农民组织化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00家,各类专业协会发展到200家。四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品牌开发战略,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五是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继续强化新型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每年培训新型农民2万人。

  四、推进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加大城镇供暖、供电、供水、排污、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城镇教育、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改善新农村面貌,建设完备的水利、配电、公路、交通、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田间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农村城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突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63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

  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农村垃圾、污水的集中处理,加强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建设,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建设宜居、生态的新农村。提高节水灌溉、生态林营造、灾害性天气预测和人工增雨等农业技术服务水平。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立健全洪水防控、抗旱调度、应急管理等制度,完成锦州市(辽西)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建设。做好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和小流域治理工作,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节水灌溉面积41万亩,完成小流域治理110万亩。每个县(市)区建立2个标准化林业服务中心。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监管水平,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2015年,全面解决56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专栏5:县域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名录

(1)黑山机电产品加工产业集群;(2)黑山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3)黑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集群;(4)黑山物流产业集群;(5)黑山生物制药产业集群;(6)黑山新能源产业集群;(7)北镇工业炉及配套产业集群;(8)北镇旅游业产业集群;(9)北镇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10)北镇石油化工产业集群;(11)北镇纸塑包装产业集群;(12)北镇粮油产业集群;(13)北镇果蔬产业集群;(14)北镇禽蛋产业集群;(15)凌海金属冶炼压延产业集群;(16)凌海建材石材加工产业集群;(17)凌海农产品精加工产业集群;(18)义县电力电器产业集群;(19)义县健康食品产业集群;(20)义县新型冶金冶炼产业集群;(21)义县精细化工产业集群;(22)义县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集群。

  第七章  服务业发展

  全力构建“二带、三区、四域”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积极发展四个生产性服务业和六个生活性服务业,重点建设14个服务业集聚区,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一、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物流中心。依托港口、机场和公路运输优势,大力发展港口物流、航空物流和配送物流,重点扶持发展恒大、渤海、华联北方和航星物流四大物流企业。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提高对腹地物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构建“一港、一区、一场、四带、六集散地、多中心”层级辐射、互动发展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布局。到2015年,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5%左右。

  金融业。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金融中心。吸引域外银行在锦州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银行机构数量不断增加、种类比较齐全、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银行体系。全市金融机构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村镇银行。大力发展新的消费贷款品种。培育保险市场,大力发展农村保险市场和海上保险市场,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重点加强锦州核心区域、滨海新区及县(市)、乡(镇)金融业务的网点建设。改进金融服务,大力推广适合各层次群体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种。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到2015年,新增3—5家上市企业。

  信息服务业。推进“百户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百万农民上网工程”和“百万家庭上网工程”。推进电子政务外网综合网络平台、辽西服务业公共信息平台和辽西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网上交易和电子数据交换(EDI),建成“数字锦州”,建成以软件产业为基础的信息服务业产业基地。到2015年,软件信息服务业实现经营收入10亿元,增加值超过5亿元,年增长20%以上,培育2个以上年经营收入超过亿元的大型软件企业。

  科技服务业。围绕活跃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力发展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科技信息及咨询等科技服务业。以提高完善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形成设施先进、功能完备的科技研发服务平台,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植一批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积极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促进科技资源共享。

  二、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商贸流通业。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商贸服务中心。以中央大街和上海路商业黄金带,以古塔、凌河和松山新区为核心,重点建设地下商业街、城市综合体、亿隆国际广场、星月广场、中环广场等大型商业项目。开发区和龙栖湾新区结合临港工业和新城区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商贸中心。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营销方式。继续发挥辽宁道光廿五、锦州小菜、沟帮子熏鸡等老字号品牌效应。到2015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0%左右。

  旅游业。重点抓好“一核、三带、三点、四区”建设,形成八大(山海风光、红色旅游、温泉旅游、宗教文化、历史文化古迹、古生物化石、生态旅游、工农业观光)旅游产品。到2015年,入锦游客达到3000万人次,年均增长15%;旅游总收入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6%。

  房地产业。统筹发展住宅地产、工业地产和商业地产。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到2015年,房地产业投资年均增长25%;房地产开发总量为5790万平方米,城市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5. 5平方米。

  会议展览业。逐步提升辽西区域工业品、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功能,把我市农展会、文化节、古玩展等打造成名牌展会,尽快建设完善会展中心项目。到2015年,会展交易额力争突破60亿元。

  文化产业。把锦州建设成辽西文化产业聚集中心和环渤海沿海城市群中的重要文化产业基地。适应城乡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形成文化消费热点。整合文化资源,实施品牌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统筹建设辽西特色文化产业区。到2015年,实现文化产业经营额2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

  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餐饮、托幼、养老、医疗、保健、文娱、维修等服务,重点培育家政、保洁、物业等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创办社区服务实体,扩大就业渠道。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出台有效办法措施,重点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完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向“数字社区”迈进,基本实现社区就业服务、家政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

专栏6: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名录

(1)凌河区铁北商贸集聚区;(2)凌河区十里商业街经济带;(3)古塔区锦北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4)古塔区锦州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5)太和区服务业核心区;(6)太和区物流聚集区;(7)松山新区商贸一条街;(8)松山新区汽车4S店产业走廊;(9)松山新区中央南街服务业集聚区;(10)开发区锦州港口物流业聚集区;(11)开发区白沙湾行政生活服务中心;(12)开发区笔架山黄金旅游经济带;(13)开发区综合产业服务区;(14)龙栖湾特色滨海旅游业集聚区。

  第八章    城市发展与建设

  按照空间布局完善、产业分布合理、区域功能清晰、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优美的要求,建设城市功能完善、产业支撑明显、辐射功能突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诚信安定、城市管理高效的滨海城市。

  一、城市发展目标

  加快城市沿海化进程,将我市行政中心迁移到海滨新区,积极打造海岸锦州新格局,构建经济型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全省经济大市。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面积200平方公里、城镇人口180万人左右。

  二、城市空间布局

  通过港口、城区、组团、园区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一核、一轴、两带”的总体发展布局。

  一核:进一步扩展锦州港作为核心战略资源的功能,完善提升笔架山港区功能,开发建设龙栖湾新港区,打造双亿吨大港。

  一轴:优化发展老城区(凌河、古塔、太和)—松山新区—龙栖湾新区主轴,服务带动沿海经济带提档升级。

  两带:南部沿海经济带:发展壮大滨海新区(西海经济区、白沙湾行政生活区、汤河子经济区)、龙栖湾新区、大有经济区、建业经济区四大组团,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北部城镇经济带:重点开发建设黑山(含庞河产业园区)、北镇(含沟帮子经济区)、义县(含七里河产业园区)、凌海(含金城、双羊、石山工业园区),推动县域经济整体融入锦州湾,实现互动发展新格局。

  三、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按照国家和全省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确定主体功能、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根据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我市国土空间划分为国家、省、市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三级三类”主体功能区。“十二五”期间,围绕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健全保障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配套完善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民族、环境及因气候变化等区域政策。编制市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功能完善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实行各有侧重的评价和考核办法。

  四、城区经济发展

  凌河区。加快推进百股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重点打造科技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文化产业集聚区。结合房地产开发,推进中央大街改造、小商品批发市场南扩、市体育场改造项目,发展商贸物流服务业。逐步形成区域创新经济中心、新型商业中心、文化产业中心。

  古塔区。加快推进古塔工业新区建设,重点建设农副产品产业园、锦北电子产业园、文化产业创意园和利用小凌河沿岸、锦凌水库等得天独厚景观资源建成生态宜居区,构建“三园一区”新格局。依托站前、饶阳商业集聚优势,打造服务业集聚区。筹划建设小凌河“西湖公园”。到2015年,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城区经济第一方阵,各项指标位居辽西五市城区前列。

  太和区。全力打造以太和区政府为中心的市民生活功能区和锦凌水库下游南岸市民度假休闲区。加快建设解放西路、市府西路和凌西大街两侧黄金商业街,建成十里台辽西物流中心。加强汤河子工业园区建设步伐,重点建设区内集中供热、天然气利用和排水管网工程,全力打造以铁合金、钛白粉产品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加快以铁合金、钛白粉为原材料的高科技、高附加值系列产品研发,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与科技创新,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到2015年将汤河子经济区建设成为人口超过5万人的新市镇。

  滨海新区。城区面积55.76平方公里,包括西海经济区、白沙湾行政生活区。继续搞好滨海新区燃气、供热、供水、排水、亮化、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医院、商场等配套服务业设施,全力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到2015年将白沙湾建设成为人口超过5万人的新市区。

  松山新区。以南站地区28平方公里概念性规划区域和以渤海大道为中轴的薛东薛西黄金地段、锦娘路、南广路两侧的商住商贸开发为重点,房地产开发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以上。推进南站地区整体开发建设,打造未来锦州南站新城区的核心区域。到2015年将南站地区建设成为人口超过5万人的新市区。加快推进南站规划区与渤海大道连接线主干道工程、南站规划区排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规划建设10平方公里U型工业带,重点打造汽车零部件、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产业园。

  龙栖湾新区。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以建设新型海洋新城为目标,加快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小凌河与南部滨海建立河海生态廊道。依托龙栖湾新港建设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举办2013中国锦州世界园林博览会。到2015年将龙栖湾新区建设成为人口超过20万人的新城区。

  五、城市设施建设

  城市供、排水能力。继续完善城市供水系统,加大对水源、水厂和管网等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新建锦凌水库输配水管线和净水厂工程,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确保城市供水供需平衡,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到2015年,全市城市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到69. 6万立方米,供水普及率100%,水质综合合格率100%。提高城市排水规划设计标准,由暴雨重现期0.5年提高到1年。建立城市地理系统——排水子系统,实施掌握地下排水管网的运行情况。

  城市供气、供热设施。加快城市燃气气源、管网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完善输配气系统,进一步提高燃气供应系统的供气能力和安全可靠性。以秦沈天然气管道引入锦州为契机,积极推进天然气应用,规划建设锦州分输站分别至老城区、开发区、汤河子等天然气管道支线工程。到2015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7%。结合大唐热电扩建工程,建设与改造主城区供热管网系统,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6%。

  市政道路与公共交通。加大老城区道路网新建改造力度,完成对老城区中央大街、云飞街等路网大修改造任务,完成广州街公铁立交桥新建工程,改造建设明德街单洞扩孔工程、松坡路与铁路立交桥;新建凌西道路网工程,新建广州街跨小凌河大桥、人民街跨小凌河大桥工程;建设中央大街百米转盘立交桥工程;打通中环西路,筹划外环路建设前期工作。新建完成松山新区南站道路网、滨海新区道路网、龙栖湾新区道路网工程,加速形成新老城区内、中、外三环相扣快速通畅的立体交叉道路网络。结合新城区街路建设实施亮化工程。加快老城区、新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加城市及城乡公交车营运线路。到2015年全市城市公交车辆达到647台,万人拥有公交车6. 6标台;公交线路达到77条,公交线路网长度达330公里。

  六、城市环保与绿化

  全面完成小八沟、五里明沟治理和城区截污干管及排水泵站改造建设工程。新建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厂和城市混合垃圾卫生填埋场并投入运营。强化环卫设施建设,提升环卫清运能力和机械化清扫作业水平。以建设生态城市和宜居城市为目标,全面打造以公园绿地、大型环城绿带、楔形绿地及沿路绿色走廊为主体的城市绿化体系。强化南山绿化工程,把南山建设成为锦城最大的绿色广场和休闲场所。实施“两河(城区段小凌河、女儿河)”治理工程,形成城区新的绿化景观带。多途径增加绿地面积,全力打造绿色锦州生态环境。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东湖公园申报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加强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创新绿化机制,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地质量,完善城市绿地法规,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的防灾避险功能。力争到2015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 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 2平方米。

  七、城市管理与老城区改造

  逐步完善城市管理法规规章  ,运用科学管理手段和方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严格规划控制,规范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程序。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景区景点、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安全监管等长效管理机制。筹建城市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数字化锦州建设步伐。加强对市容市貌和村庄环境的整治力度,抓好全市“绿叶杯”竞赛活动。实施老城区第二期改造计划,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社区游园、公园绿地、小广场、公厕、变电所等公共设施,优化人居生活环境。以优化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营造宜居环境、彰显人文特色为目标,加快城区村庄、棚户区和危破旧房改造。以中央大街等街路建设为契机,突出精品意识。

  八、行政区划调整

  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发展要求,按照国家提出的调整优化行政区划结构总体原则,推进松山新区、滨海新区、龙栖湾新区、建业经济区区划调整,优化我市的行政辖区布局,构筑特大型港口城市行政区划格局。

  第九章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发挥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抓好“三个体系”建设

  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以高等院校和重点科研机构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发展以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为主体的科技服务体系。重点建设2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3个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构筑三大创新基地

  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基础,努力构筑完善我市的科技研发基地、中试孵化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科技要素资源集聚。重点建设辽宁(锦州)光伏技术研究院等行业公共技术平台,重点建设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服务中心、锦州光伏产业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和辽宁工业大学科技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锦州硅材料及光伏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锦州硅材料及太阳能电池特色产业基地,电动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和精细化工等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到2015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达到350亿元,年均增长28%。

  三、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农村科技特派行动、民生科技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六大科技专项计划,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协同创新,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力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省、市科技政策和科技专项资金的支持,使企业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研究开发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从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四、营造科技创新环境

  研究制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政策体系。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快自主品牌建设。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重点引进、培养新兴支柱产业各类高层次人才。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到2015年,专利产业化率达到25%以上,科技专项经费投入2800万元,年均增速达到28%。

  第十章    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进一步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技术创新,促进人口、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生态建设

  按照“三沿四绿”的基本框架,全面构筑“东用、西治、南扩、北保、全面封山”的绿化格局。加强林地建设,抓好锦凌水库水源涵养林、南山绿化、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可视荒山绿化、绿化新村、河流两岸河滩地绿化、农田林网、城区绿化、城市出入口绿化等八项绿化重点工程,完成造林绿化136.8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以上,林木绿化率提高到35%以上。以保障生态和环境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保护重要生态区。大力开展防沙工程,改善沙区生态环境。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及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完善水源、土地、森林、草原、湿地和海洋生态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沿海防护林、海洋和湿地功能修复等生态工程。支持北镇争创国家级生态市,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加强义县北部、凌海西北山区防护林建设和海岸基干林带、滨海湿地、城乡防护林网、荒山绿化建设,建成抵御风暴潮等灾害、保证国土生态安全、确保经济建设成果的立体生态网络。

  二、环境保护

  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大、小凌河及绕阳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和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近岸海域环境状况持续好转,开展农村环境全面整治;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全面保护,生态状况持续好转;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生态市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形成生态市建设的机制和框架,城乡人居环境清洁优美。

  三、资源开发与利用

  大力倡导资源集约型生产方式,逐步提高我市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重点加强对土地、淡水、原材料、矿产和海洋资源的保护和有效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提高资源开发和使用效率。积极发展淡水开发利用、海水淡化利用、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利用等水产业,建立水资源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体系。到2015年,实现开发用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水平逐年提高,尾矿及矿产废弃物综合利用达30%,年海水淡化量达3—5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达6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5%。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19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4.97万公顷。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比例。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新型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一次性能源使用比例,整合能源企业资源,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培育节能服务体系,提高节能水平。加强重点节能领域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民用节能。加强固定资产项目节能管理,开展节能评估、节能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节约型机关,建立节约型社会考核制度,推进全社会的节约工作。继续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力度,完善节能指标考核体系。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和新型材料,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达到100%,竣工执行率达到98%以上。推进地源热泵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示范体系。“十二五”期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0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技术应用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太阳能技术应用建筑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技术应用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10%以上。

  五、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全面落实各项循环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大力倡导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资源节约型生产方式和资源循环再利用生产方式,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重点加强对工业“三废”治理、淡水回收利用、新型材料开发、海水淡化等工程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积极推进循环经济技术的研发、合作与推广,力争在冶金、化工、电力、造纸等行业和产业园区建立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节能减排的责任管理,形成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形成节能减排技术储备。提高全社会应对资源和气候变化的能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高能低效产品升级改造,培育低碳经济示范项目和企业。继续开展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逐步建立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不断强化全民低碳环保意识,通过市场调节,逐步形成向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的转变。

  第十一章    深化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扩大县域经济、城区经济管理权限,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

  二、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中央大型企业与地方企业联合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企业改革重组。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落实融资、财税和市场准入政策,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拓展创业空间,形成全民创业的激励、导向和保障机制。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加快财政、金融、投资、文化、资源要素价格及农村等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进龙栖湾新区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健全资本、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制。

  第十二章    扩大开放合作

  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形成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一、转变对外贸易方式

  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机电产品及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积极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形成新的出口竞争优势。用足用好各项鼓励出口政策,支持龙栖湾港区建设出口加工区和保税港区。

  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坚持引资引智并重,策划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开展产业集群和主题概念招商。继续做好光伏、汽车零部件和现代服务业对外合作,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注重引进技术含量高、占地资源少、节能环保的外资项目。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大型企业和中介机构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

  三、开拓国际市场空间

  进一步扩大与日、韩合作,稳固对俄贸易市场,开拓与蒙古、朝鲜的合作途径,深化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积极参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继续扩大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合作,积极开拓非洲、拉美、中东、东欧等新兴市场,推进优势产业开拓新兴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具备实力企业开展蒙古国、俄罗斯远东等境外合作开发、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工程承包。

  四、强化扩大对内招商

  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合作,重点在港口布局协作、产业资源合作、区域交通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协调等方面拓展合作领域。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经济联系,加强在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等方面交流与合作。融入东北亚经济圈大开放格局,重点推进重大项目、经济协作等方面合作与联系。

  五、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充分利用我市港口、土地、劳动力以及临港产业发展等优势,抓住国际国内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以及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以各类园区为主要载体,建设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制定承接外部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为外部企业迁入提高技术创造宽松环境。

  六、搭建政府服务平台

  积极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为外贸外资企业搭建“外贸网站”等平台,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引导企业拓展外贸业务,扩大外贸出口,促进国际合作交流。

  第十三章    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使广大人民共享发展的福祉。

  一、教育事业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创新,重点实施“五大”工程,建设教育强市。

  巩固和提高基础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普及”工程,形成合理的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网络,推进学前教育一体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做到每个乡镇均有一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化”工程,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分区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县(市)区建设工作。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工程”,形成一批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创建省级特色高中3—5所。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工程,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就业安置能力。建成职业教育园区并实现正常运行,创建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学校2所,初中起点高职院1—2所,重点扶持光伏、汽车、护理、电工电子、现代物流、现代农业等10个品牌和实训基地,推动职业教育国际合作试点校建设,逐步完善适应锦州产业结构发展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实施“大学特色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以提升高等教育综合竞争力和社会贡献力为重点,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分层次建设国内一流学科、高水平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渤海大学至少建设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力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实现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辽宁工业大学力争2—3个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博士学位授权点实现零的突破,一级学科硕士点达到10个,跻身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5个。辽宁医学院全面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和学科建设进程,力争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建设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和环境,实现向教学研究型大学跨越。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层次,加强教学设施建设,完成校园置换,打造省内领先的初等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二、文化事业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文化名城。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围绕提升中心城市功能,规划建设城市展示馆、辽西大剧院、群众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标志性彩色电视塔、体验式文化广场等一批文化设施,改扩建市京剧院、科技馆。

  大力实施精品工程。高水平举办好中国·锦州国际民间文化节、中国·锦州古玩文化节、中国北方农展会、锦州笔架山海洋音乐节、锦州京剧票友节、锦州古塔庙会、北镇梨花节等重大节会和特色文化活动。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和专业艺术团体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文化艺术产品质量,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剧目。

  丰富活跃基层文化。加快推进农村和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实现乡(镇)有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室目标。以基层特别是以农村为重点抓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活动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五项惠民文化工程的落实。大力发展社区、村镇、企业、校园、军休、广场、老年、少儿文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优先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提升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骨干龙头企业,积极推动产业集聚,打造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品牌,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我市文化产业“一三四四”发展格局:在龙栖湾新区建设一个综合性文化产业园区,引进资金不少于20亿元,入驻文化企业不低于30家;全力打造滨海大道海洋文化旅游、医巫闾山历史宗教文化旅游、辽沈战役红色旅游三大文化旅游产业带;培育古玩文化、包装装潢印刷、义县古生物化石、黑山满族玉雕创作四大文化产业基地;积极扶持发展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演艺娱乐业、现代传媒产业四大特色文化产业。

  深化文化市场建设。加大对互联网络、网吧的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严厉打击文化侵权和非法出版活动,坚决禁止制造和传播不良文化行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构建依法管理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全面推进文博事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对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和开发,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繁荣新闻出版业。大力推出图书、电子、音像、印刷包装业精品,积极发展纸质读物、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力争新建2—3家出版物印刷企业、15—20家包装装潢印刷企业,鼓励建设3—5家数字化印刷企业。进一步发展报刊业和新兴媒体建设,打造具有广泛影响的网上平台。加强重点新闻单位建设,锦州新闻网、金豹网努力建成东北地区最有影响的新闻信息网站。

  广播影视事业。精办广播电视节目,提高收听、收视率。大力推进广播电视信息化进程,积极发展数字电视。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惠民工程。

  三、卫生事业

  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重大民生问题,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打造辽西医疗卫生中心,实现由医疗卫生大市向医疗卫生强市转变。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整合公共卫生资源,高水平建设锦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立符合国家实验室标准的检验检测中心,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完善以紧急救援中心为核心,分中心为枢纽、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的城乡一体化紧急救援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健全基层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实现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和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实市、县、乡医疗集团,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向农村基层医院延伸。县级医院、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成为省级优质县(市)医院。全市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医院标准,村村有甲级村卫生室,逐步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引导区医院、厂矿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开展“医院牵手社区工程”,推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力争50%以上城市居民首诊到社区。

  提高城市大医院医疗水平。 继续深化“一个中心、多个专科”。加快推进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市中心医院两个三级甲等医院向辽西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辽宁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在医学教育、科研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确保50%以上的学科成为省内领军学科。创新体制,高标准建设骨科医院、滨海心脑血管医院、糖尿病医院,整合眼科、口腔、耳鼻喉等现有资源建设五官科医院。解放军第205医院要突出特色,建成辽西烧伤、创伤诊疗中心。进一步提升康宁医院、妇婴医院、传染病医院、中医医院品牌实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100%纳入集中采购,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城市大医院、县级医院等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卫生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实现数字化卫生。整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等资源,建设通达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的医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居民健康档案、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实现医疗卫生监管和医院安全的实时监控。

  四、人口与计划生育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合理调整人口分布,引导农村人口和移民向新城和中心镇集中。到2015年,全市户籍总人口控制在314. 1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0. 8‰。

  提高人口素质。继续抓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快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规范化工作,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继续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科技创新工作。

  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完善政府供养制度,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老龄产业,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

  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落实《妇女发展规划》,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落实《儿童发展规划》,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积极做好残疾人事业。建立健全残疾人保障制度,积极创造残疾人充分、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拓展残疾人的就业渠道。

  五、体育事业

  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5%,完善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全民健身设施。着眼于后奥运时代竞技体育发展,选拔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继续拓展竞技体育优势项目,提高竞技水平。以辽宁承办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为契机,加大体育场馆建设,建成包括体育场、体育馆、训练馆和体育学校为主体的滨海体育中心。树立奥运冠军张宁特色品牌,建设羽毛球场馆设施,创建羽毛球体育名城。做强做大体育产业,加大体育彩票发行力度。

  第十四章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以富民为目标,以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积极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扩大消费需求,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促进城乡就业

  坚持扩大就业和促进全民创业并举,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开发公益性和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强化政府对就业工作的指导和促进作用,统筹安排好高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完善促进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进一步改善社会创业环境,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实施素质培训工程,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农民工上岗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城乡人力资源市场,构建劳务输出基地网络和创业就业服务网络。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建立失业调控、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到2015年,实名制安置就业40万人(次),城乡稳定就业率85%以上。

  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劳动者报酬增长不低于企业收入增长。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合理调整企业收入占比。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社会优抚对象待遇水平。继续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完善征地拆迁补偿等政策制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创收能力,优化种养结构,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支付制度,建立防止工资拖欠长效机制,依法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扩大居民投资渠道,努力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五大社会保险”政策体系,重点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市、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全部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实现四级劳动服务平台的网络对接和信息共享。到2015年,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将全面构成,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0万人、121万人、35. 5万人、30万人和20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类保险待遇水平平均增幅达到7. 6%以上,按时足额发放率和支付率均达到100%。

  四、实施社会福利与救助

  加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注重社会公平,注重向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倾斜。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解决1.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善以零就业家庭为主体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对12类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动态管理与及时服务。多渠道投资兴办福利机构,建立以社区为主体的社会福利协调机构,构建功能完备、管理有序、服务优质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捐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到2015年末,完成2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培训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3万人,完成1500户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等自然条件恶劣、生存环境艰苦贫困户的移民搬迁,稳定解决10. 5万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第十五章    和谐社会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实现政治安全、社会安全、信访安全、生产安全,全面建设和谐锦州、平安锦州、文明锦州、诚信锦州。

  一、民主与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基层民主,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管理,探索城乡社区自治,完善居委会和村委会自治机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市,建设平安锦州。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决策机制和制度建设,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招投标有形市场,实现服务对象、交易规则、文件范本、收费标准、监督、监察的统一。筹建市招标投标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完善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加强政法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公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精神文明建设

  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锦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化公民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勇于牺牲、敢为人先”的锦州精神,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教育体系和机制,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为突破口,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整治村镇环境面貌、推进城乡共建为重点,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诚信建设和规范服务为重点,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突出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科普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积极支持军队建设,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加强边海防基础建设,增强管边控边能力。

  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转变政府观念、职能、作风,有效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同级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促进民意畅通,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和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坚持搞好行风评议,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四、信用锦州建设

  全面推进“信用锦州”建设,建立健全全市以政府诚信为表率,以企业信用建设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机构为支撑,以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构筑信用体系的信息基础平台和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培育和规范信用市场。

  五、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监管机制,严格安全执法,严格执行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治理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加强质量监督工作,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健全日常监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节、处理机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加强乡镇政权和社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化解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建立完善保障正常运转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防灾减灾。加强气象、地震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监测预报、灾害防治和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加强地震、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预测预报,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的综合能力。

  应急处理。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依托消防部队,加强城市抢险救援队伍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以人防工程、组织指挥、信息化系统和人口疏散地域建设等为重点,完善全地区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网建设,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进一步加强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潜力,提高应急保障和快速动员能力。

  六、加强社会管理

  探索城乡社区自治,完善居委会和村委会自治机制,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程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完善人民调节、行政调节、司法调节等联动机制,构建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加大社会安全工作,重点加强社会安全投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和谐,不断提高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做好新时期的对台工作,密切同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联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严格外事管理,加强对外交流,切实推动我市多领域对外合作。规范组织建设,特色志愿服务,切实提高我市红十字会的应急反应和人道救助能力。继续加强档案工作,加快公共档案馆建设。

  第十六章    保障措施

  要实现本《纲要》确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必须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跟踪监督、适时修订的实施和保障机制,使规划实施走向法制化、制度化。

  一、构建高素质人才队伍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建设“滨海新锦州”目标的领导型人才队伍。继续培养面向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型人才队伍。实施智力引进工程。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吸纳海内外各类优秀人才来锦创业。每年从海外引进10个研发团队,开发10个达到世界前沿技术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并能够形成产业化的工业新产品。到2015年,通过团队形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外国专家达到150人。完善制定保障政策。建立适应人才流动的人事与户籍管理、福利保障、住房与子女就读等政策。建立激励奖励机制,创新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激励优秀人才的分配奖励机制激发人才潜能。强化继续教育体系。通过科学化、制度化、网络化,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的继续再教育。培育学科带头人。加大高校培养学科带头人的工作力度,打造成为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积极培育发展人才市场。建设一个面向辽西地区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现代化的辽西人才市场,发挥人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人才宽松环境。从各方面营造确保留住人才的优良环境、用好人才。到201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2. 1万人,增长29%,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16%,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0%,人才贡献率达到25%。

  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十二五”期间,按照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增加税源和就业、牵动带动作用强的原则,谋划和建设一批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共1170个,总投资规模匡算约11300亿元,重点包括工业与高新技术、服务业、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业、生态环境等八个领域,主要分为收尾项目、续建项目、开工项目、筹建项目、洽谈项目、储备项目等重大项目。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包装储备和动态管理重大项目库。继续实施重点项目月通报、季报告制度,全过程跟踪重大项目实施与推进工作情况。建立重大项目责任制,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要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审计监督,确保顺利实施。继续实行重大项目考核机制,将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做为绩效目标责任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对外合作,加大对外对内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把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各类投资;鼓励支持民间资金投向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加强银政、银企和基金机构对接,争取更多贷款和基金支持。政府财力集中用于农业、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社保、城市安全等公共服务事业支出及各项需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

  三、大力倡导全民创业

  以全省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试点市为契机,全面推进全民创业工作,坚持以创业促就业,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和服务力度,全面提升全市创业活跃程度,建设以创业为本、以创业为荣、以创业为乐的创业创新型锦州。大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人员开拓创业、致富创业、辞职创业、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积极推进创业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关停企业场地、设施,依托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大力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完善创业基地基础设施,吸引创业项目向基地集中。结合小城镇建设、市场建设推进全民创业,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商业街、商贸城。建立健全全民创业的服务体系。在全市建立覆盖全地区、跟踪全过程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信息服务、创业培训与辅导、公共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服务。推广网上创业,组建创业联盟,建立公共创业指导中心。努力拓宽初创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大对初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和创业融资担保力度,鼓励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初创企业,积极培育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强化创业品牌效应。对重点创业项目、重点创业人的扶持,发挥品牌辐射作用带动创业,提升创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创业品牌群体,形成集群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眼于鼓励创业、激励创业、扶持创业,进一步扩大创业优惠政策的覆盖面,重点加大在土地供应、税收政策、财政扶持等方面扶持力度。切实优化全民创业环境。加强全民创业的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全民创业的工作合力,加大创业舆论宣传,掀起全民创业高潮。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建设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思想观念、办事效率、行政执法和社会诚信等方面突出问题,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努力营造创业宽松、社会文明、人居安全的发展环境。建设高效型政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公共服务程序,建立并联审批制度(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制度,合理划分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能。建设满意型政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政府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行为执法监督,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本规划经过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市之力,实现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建立完备的规划体系。“十二五”规划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总体规划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地区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落实。规划体系涵盖共57个专项规划和10个县(市)区规划。完善衔接协调机制。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总体规划进行对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将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具体落实,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强化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强化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有关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每年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报告,并向市政协通报。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沟通机制,促进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健全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如需要对本《规划》进行修订,由市政府提出修订方案,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专栏7:专项规划和县(市)区规划名录

专项规划(共57个) :工业经济规划;农业经济规划;服务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化规划;城市管理规划;开放型经济规划;财源建设规划;林业规划;海洋经济规划;光伏产业规划;国土资源规划;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县域经济规划;能源规划;科学技术与高新技术产业规划;旅游业规划;信息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运输规划;港口规划;口岸规划;水利规划;民用航空规划;人才发展规划;教育发展规划;就业与社会保障规划;文化事业规划;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妇女儿童事业规划;卫生事业规划;体育事业规划;民政事业规划;公用事业规划;广播电视事业规划;气象规划;扶贫规划;移民规划;民族事业规划;粮食规划;房地产规划;档案事业规划;安全生产规划;消防规划;邮政规划;地震规划;人民防空规划;农机规划;食品药品规划;电力规划;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畜牧业规划;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石化产业规划;通信规划;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县(市)区规划(共10个):黑山;北镇;凌海;义县;太和区;凌河区;古塔区;开发区;松山新区;龙栖湾新区。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051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