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
(2013~2020年)
文本
(报批稿)
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 录
锦州市位于辽宁省西部,南临辽东湾,东西分别与盘锦市、葫芦岛市相邻,全市共有大陆岸线124公里,管辖海域面积约1185平方公里,锦州近海多为泥质海底,营养盐丰富,饵料充足,是多种鱼虾产卵、索饵、洄游和贝类栖息、繁衍的优良场所。
全市海洋水产资源较为丰富,种类繁多,盛产鱼、虾、蟹、贝类等海产品,优质产品有梭鱼、青虾、中国对虾、毛虾、对虾、海蜇、文蛤、兰蛤、太平洋牡蜗、扇贝、海螺、蟹等,其中中国对虾、毛虾、海蜇为闻名全国的捕捞品种,出口日本、美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天然及养殖的贝类资源达40余种,主要有文蛤、四角蛤蜊、杂色蛤等。2012年,锦州市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65亿元,占该年度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的4.8%,占锦州市国民生产总值的5.2%,其中,海水养殖收入为22.6亿元,海水养殖总产量28.5万吨,其中鱼类产量0.9万吨,甲壳类0.5万吨,贝类26.4万吨,海珍品0.7万吨。
丰富的渔业资源和良好的区位条件为锦州市发展海水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锦州市的海水养殖业发展迅速,同时也面临着空间资源和养殖环境的双重制约,养殖用海活动有待进一步的规范。为科学合理利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实现对锦州市养殖用海的规范化管理和海域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海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水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结合锦州市海域自然条件和资源特点,共同编制了本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为《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在锦州市范围内划定的农渔业区,即小笔架山农渔业区(A1-04)和辽东湾农渔业区(A1-05)中的锦州部分,大部分养殖用海位于凌海市内,规划总面积为525.94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20年。
(1)合理确定海水养殖水域的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
科学确定海水养殖水域的功能定位,提出到2020年海水养殖水域开发利用的主要目标,提出养殖用海保有量指标。
(2)规划养殖类型、养殖布局和养殖密度
在养殖水域资源环境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养殖生物和养殖类型对环境条件的要求,调整养殖布局和养殖密度,满足养殖生物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减少养殖生物发生病害和死亡。
(3)提出养殖水域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
明确实施养殖水域规划的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
(1)可持续开发利用原则。以养殖用海适宜性评价为依据,优化海水养殖品种结构与空间布局,控制养殖总量和密度,推广科学养殖和生态养殖,促进海水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2)规划与调整结合原则。通过规划,对不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及养殖密度较大的养殖场所进行调整,鼓励将养殖区转移至水交换条件好、环境优良的水域,尽可能地减轻局部养殖压力。
(3)开发与保护结合原则。妥善处理水产资源保护与水产养殖的关系,在开发水产养殖的同时,要加强重要水产经济种类自然繁育区的保护,发挥海域最佳生态效益。
(4)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要尊重养殖历史和养殖现状,考虑以渔为生的渔民对养殖水域的依赖性,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优先保障当地养殖渔民的基本权益。
(5)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原则。根据规划区域的环境、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养殖布局,并体现区域特点,发挥水域的资源优势。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指导养殖生产布局,促进海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1)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314.77平方公里,占锦州市海域面积的26.56%。
(2)开展休闲渔业,使养殖与休闲旅游相结合,建成休闲渔业区1个,面积14.26平方公里。
(3)养护渔业资源,建设水产资源养护区1个、人工鱼礁区1个。
(4)推进工厂化养殖、精品养殖,构筑板块基地,建设渔业园区,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全市优质海水养殖业发展。
(5)控制养殖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模式,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养殖区海水水质不低于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不低于一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26号);《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
《渤海生物资源养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2004)34号);
《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发,(2003));
《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2005)179号);
《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2006)195号);
《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辽宁省人民政府,2006);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2009);
《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锦州市“十二五”海洋与渔业经济建设发展规划》;
《锦州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
《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锦州海域位于辽东湾北部浅海海域,西起西海口(大兴堡河口,为锦葫两市分界线)东至大凌河口(锦州与盘锦两市分界线)。海岸以丘陵台地基岩岸、堆积型沙质岸、平原型淤泥岸分布,其中基岩岸主要分布在西部西海口—孙家湾西侧和龙头—小凌河口一带,砂质岸线主要分布在孙家湾—龙头一带,淤泥岸线主要分布在小凌河口—大凌河口一带。有大、小笔架山岛两座,大笔架山岛因海水动力的作用,背向海水动力的一面形成独特的长1600多米,宽30多米的陆连岛沙洲。
沿岸陆域地形为西高东低,滨海新区以基岩岸、沙质岸为主;凌海市以平原型湿地性质岸、淤泥岸为主;有大、小凌河流经境内并最终汇入渤海。
锦州市位于中纬度地带,属于温带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常年温差较大,全年平均气温8.0℃~8.7℃。年降水量平均约为637.6毫米,无霜期达180天。风向随季节变化明显,年均风速约在3.3~4.3米/秒范围内。沿海地区年均降水量约637.6毫米,年日照时数约2804小时,年均蒸发量为1811.3毫米,雾日年平均为40天。
锦州海域水温的季节性变化和年度变化都十分明显,夏季8月份是一年中水温最高的月份,约为26~28℃,1月份水温最低,平均水温为-0.7℃。近岸海水盐度的分布和变化,主要受河水径流的影响较大,季节性变化明显,一般夏季最低,约29‰,春、秋、冬三季盐度接近,约31‰。
锦州海域为非正规半日潮,潮汐的季节变化从3月中旬到秋分,白天潮偏大,夜间潮偏小,秋分后则相反。海流基本以潮流为主,涨潮为东北流,落潮为西南流,流速一般为20~30cm/s,底层最大流速为80cm/s,中层最大流速60cm/s,表层最大流速70cm/s。
(1)赤潮
赤潮是锦州海域易发的海洋自然灾害,渤海是一个半封闭的内海,三面环陆,仅以渤海海峡与黄海相通,海水交换能力差,沿岸污染较重,海水富营养化程度较高,这是易发赤潮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赤潮的发生还与海水的盐度、温度、光照及海水中微生物的繁殖速度有关。1999年7月13日至21日,辽东湾发生6300平方公里赤潮,赤潮毒素导致海蜇大量死亡。
(2)海冰
辽东湾是中国最北部的海域,而锦州海域就处在辽东湾之中,年平均海冰厚度都在12厘米左右,遇到冷冬最厚可达25厘米。海冰灾害在锦州每年都不同程度地发生,给沿岸停靠的船只、构筑物等带来很大的破坏。1999年11月至2000年3月和2009年冬至2010年春渤海冰情偏重,2010年1月中下旬达到近30年同期最严重冰情。冰情严重期间,辽东湾海上石油平台及海上交通运输受到影响,有些渔船和货船被海冰围困,造成一定损失。
(3)台风、洪涝
台风对渔业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捕捞业生产的渔船在灾害中损毁,另一类则是由于台风造成养殖设施破坏、水产品流失,主要表现在海水网箱养殖和滩涂养殖上。一旦发生台风,伴随着暴雨洪灾,摧毁堤坝,冲垮鱼塘,损坏网箱,一次台风袭击,往往使经营者前几年内的辛苦毁于一旦。仅2012年,锦州市因台风、洪涝造成的水产品损失量就达到12996吨,直接经济损失多达7928万元。
(4)海水入侵
锦州市海水入侵灾害较为严重。辽宁省沿海地区海水入侵面积已达766.3平方公里,其中,葫芦岛为110.7平方公里,锦州201.5平方公里,营口20.3平方公里,大连433.8平方公里,锦州海水入侵面积居全省第二,仅次于大连。
锦州地处关内外咽喉要冲,地理位置优越,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港口城市,是内蒙东部及东北西部最便捷的出海口,是“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国家战略、环渤海经济区中重要一点,是连接我国东北与华北的交通枢纽。
锦州市海洋渔业资源丰富,渔业资源种类繁多,全市海岸带和近岸水域有海洋生物种类360余种,大体可分为鱼类、虾蟹类、贝类、棘皮类和藻类。鱼类主要有小黄鱼、梭鱼、鲻鱼、鲈鱼、鲅鱼、青鳞鱼等100余种;虾蟹类主要有对虾、鹰爪虾、脊尾白虾、毛虾、三疣梭子蟹;贝类主要有魁蚶、四角蛤蜊、青蛤、毛蚶、菲律宾蛤仔等;棘皮类有刺参、马粪海胆、海星等,另外还有腔肠动物的海蜇;藻类主要有孔石莼、缘管浒苔及石花菜等。
锦州滨海新区拥有著名的旅游景区“笔架山景区”,具有独特的自然形成的陆连岛天桥,涨潮时天桥被海水淹没,退潮时天桥呈现在眼前,沿着1600多米长的陆连岛天桥可徒步蹬上笔架山岛,是辽西旅游的一大景观。另外滨海新区拥有海水浴场2处,其中人工修建的海水浴场一处,白沙湾海上人工岛项目已经开始动工。
滨海新区后三角山基岩海岸悬崖峭立,奇礁怪石横生,水质澄清,海湾处滩缓沙厚,水波清莹,海水、沙滩、阳光条件优越,是开展海上游乐项目,修建海滨旅游度假村的良好场所。
锦州市拥有湿地面积83556公顷,滩涂开阔,地势平坦,沟叉湿地遍布,芦苇资源丰富,大有农场等低洼区为辽宁芦苇主产区之一,现有苇田10000公顷。近海滩涂平坦开阔,土质海水渗透率低,海水盐度较高,春旱秋晴,四季多风,海水蒸发快,空气湿度小,晒盐条件十分优越,还可从海盐中提取氯化镁、无水芒硝等海盐化工产品。
锦州港是我国北方重要港口之一,是辽宁西部及内蒙古东部物资的主要集散地,是以石油化工、矿产品、煤炭、粮食等大宗散货和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港口。锦州港“十二五”期间规划投资183亿元,是“十一五”预计完成投资的409%,其中建成泊位17个,投资133亿元,新增能力9210万吨,公共基础和部分配套设施投资50亿元。
此外,锦州共有包括乡、镇渔港在内的大小渔港5处,即锦州中心渔港、南凌一级渔港、四沟渔港、哈达铺渔港和八支路渔港。
锦州目前已发现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煤炭、金、铁、膨润土、萤石、花岗岩和建筑用沙、石及砖瓦用黏土,其中煤炭保有储量14226万吨,膨润土2441万吨,有色金属6667万吨,非金属建筑材料33882万吨,石油储量1.8亿吨,石油及天然气主要分布在锦州东南近海海域。
浮游植物共20种,隶属于硅藻、甲藻和金藻三个门类,优势种类为硅藻类的中肋骨条藻和夜尖藻,总细胞数量平均值为133.17×104个/m3,群落结构以广湿、广盐温带近岸性种类为主,近岸浮游植物数量较多,远岸较少。
浮游动物约有18种,其中原生动物1种,水母类3种,桡足类13种,毛类1种,以及一些浮游幼虫,鱼卵和仔鱼等。主要种类有太平洋纺锤水蚤,强额拟哲水蚤,短角长腹剑水蚤等,生物量在80.60~1008.14mg/m3之间,平均为349.74mg/m3,优势种为海洋伪镖水蚤和强壮箭虫。浮游动物均属于温带暖水种,未出现冷水种和热带种。生态群落主要是以强额拟哲水蚤,短角长腹剑水蚤为主要代表的近岸河口群落,总的分布趋势是近岸低于远岸。
常见底栖动物有软体动物、甲壳动物、多毛类、底栖鱼类、棘皮动物等。生物量变化范围在0.27g/m2~19.83g/m2之间,平均值为6.34g/m2。
潮间带底栖动物主要有牡蛎、绿海葵、大眼蟹、沙蚕、青蛤、四角蛤蜊、文蛤、兰蛤、扁玉螺、泥螺、菲律宾蛤仔等。浅海区底栖动物主要有长吻沙蚕、海丝虾、泥螺、哈氏刻肋海胆、红螺、短蛸、布氏蚶等。经济种类主要有毛蚶、脉红螺、四角蛤蜊、文蛤、青蛤、兰蛤、泥螺、双齿沙蚕、虾蛄等。
游泳生物资源主要有黄姑鱼、青鳞鱼、黄鲫、对虾、毛虾、糠虾等。海域鱼类资源共16种,资源量平均值为531.7kg/km2,资源密度平均值为48087尾/km2;头足类3种,资源量平均值为41.8kg/km2,资源密度平均值为3014尾/km2;甲壳类生物13种,资源量平均值为308.4kg/km2,资源密度平均值为18022尾/km2。
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锦州市渔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多年来一直引领全省科技渔业发展。渔业在农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份额,已连续十余年产值占大农业之首,是锦州市为数不多的可以大量输出的大宗农产品之一。近几年锦州市以强化海域管理、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推进渔业升级为重点,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加快发展,渔业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一些地方特色品种养殖技术不断完善成熟,养殖规模不断扩大,渔业增效作用愈益突现,已经成为农业产业结构中的一个支柱产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锦州市2010年至2012年渔业经济总产值保持平稳增长,各项渔业收入所占比例保持稳定。其中2010年锦州市全市共完成渔业经济总产值55.6亿元,占当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的5.3%,占当年锦州市国民生产总值的11.1%;2011年全市共完成渔业经济总产值61.2亿元,占当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的5.1%,占当年锦州市国民生产总值的5.5%;2012年,锦州市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65.0亿元,占该年度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的4.8%,占锦州市国民生产总值的5.2%。2010至2012年,海水养殖收入分别完成18.8亿元、21.0亿元、22.6亿元。
在锦州市各沿海区县中,凌海市渔业产值所占比例最大。2012年,凌海市完成渔业产值17.2亿元,占全市份额的43.7%,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12.4亿元,占全市份额的31.6%,其余区县完成9.7亿元,占全市份额的24.7%。
锦州市目前共有围海养殖面积193.9平方公里,开放式养殖面积255.9平方公里,人工鱼礁面积12.1平方公里。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确权渔业用海346宗,共办理海水养殖证826本,其中凌海市825本,龙栖湾1本。
2012年,全市海水养殖总产量为28.5万吨,主要的海水养殖品种为鱼类、甲壳类、贝类和其它(主要为海珍品)。全市鱼类产量9458吨,包括鲈鱼、鲆鱼和鲽鱼;甲壳类产量5391吨,其中南美白对虾182吨、中国对虾3992吨、日本对虾488吨、梭子蟹729吨;贝类产量26.4万吨;海珍品产量6555吨,其中海参5003吨、海蜇1552吨。
凌海市海水养殖在锦州市所占的比例最大,2012年凌海市海水养殖总面积为6.6万公顷,占锦州市海水养殖总面积的65.9%,海产品产量达到14.5万吨,占锦州市海水养殖总产量的50.9%,拥有池塘养殖1.2万公顷,工厂化养殖36万立方米,主要养殖鲈鱼、鲆鱼、虾类、梭子蟹、贝类以及海珍品(海参、海蜇)。
锦州市渔业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洪涝、病害、海洋污染等。2010年锦州市沿海遭受不同程度的渔业灾害,受灾面积达5267公顷,全年因渔业灾害造成的水产品损失量为11200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4亿元;2011年锦州市渔业灾害灾情较为严重,全年水产品损失量为14797吨,直接经济损失达1.47亿元;2012年锦州市全市受灾面积为1476公顷,造成水产品损失量为12996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8亿元,相比2011年增加了925万元。
(1)养殖规划滞后,用海不合理
近年来,锦州市海水养殖发展速度较快,但缺乏统筹规划,致使养殖户盲目发展生产,影响了浅海滩涂养殖的合理布局,海水养殖处于较无序状态。因为缺乏科学规划和执法依据,造成局部海区养殖密度过大,自身污染严重,导致病虫害多发,造成养殖业较大的经济损失,此外,还存在占用油气资源区及非法用海的现象。
(2)沿海开发活动加剧,水产养殖空间减少
2010年以来,由于锦州市龙栖湾的开发建设,大量围海池塘被征用,浅海滩涂养殖面积大量减少,海水养殖空间将进一步萎缩。
(3)养殖病害、自然灾害多发,渔业损失加大
由于局部养殖密度过大、布局不合理、海洋污染加剧、气候环境恶劣等多元因素的综合效应,近年来浅海滩涂水产养殖病害发生频率不断增大,并呈现发病时间长、病虫害种类多的特点。养殖业发展方式仍较粗放,养殖设施投入不足,抵御台风、极端气候的能力低下,也造成渔业损失加大。
(4)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环境和质量问题凸显
由于部分养殖区海水水质已受到污染,养殖生物病害频繁暴发,为了减少损失,养殖户常盲目使用药物,生产苗种及商品体内存在药物残留量超标情况,同时也进一步影响了海水水质。
(5)养殖品种结构不合理,品种种质退化
部分地区养殖品种单一,必须进行适当养殖品种的调整,发展鱼、贝、藻生态养殖,提高养殖经济效益的同时提高生态效益。养殖品种的改良工作相对滞后,苗种的管理不到位,一些养殖品种的种质退化情况已显现,影响了养殖产量和质量,这对海水养殖业的持续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6)渔业行政监管体系尚未完善
渔业行政执法队伍面临职能多、人员少、装备差等现实问题,水生动物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水生动物资源养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1)养殖将更加规范。近年来许多养殖品种的养殖技术规范和相关法规都已出台,锦州海水养殖将通过科学规划和规范管理,增强依法管海和用海意识,通过海域整治,海水养殖将从“无序、无度、无偿”状态逐步过度到标准化、规范化,与周边环境、生态、景观和谐发展。
(2)养殖模式将更加多样化。养殖模式将从传统的滩涂底播、插竹养殖向浅海多营养层次生态养殖转变,从粗放式的围垦池塘养殖向精品养殖转变,从小网箱和吊笼养殖向抗风浪设施养殖转变,从粗放式工厂化养殖向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转变。
(3)养殖品种将得到改良,品种更加多样化。开展良种选育和品种改良,形成新的养殖品种,并在养殖生产中推广应用。
(4)海水养殖技术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新的技术,实现养殖技术水平提高,减少对海域的养殖污染;通过品种改良,提高养殖品种的品质、产量和抗病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5)近海渔业资源得到恢复。大力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工程,合理确定增殖海域、品种、数量和范围,选择水文、地质条件适宜的区域,采取投放人工鱼礁等方式,改良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近海渔业资源,同时加大中国对虾、海蜇、贝类、经济鱼类等的人工放流力度,提高投放规模,尽快恢复渔业资源。
(1)锦州市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仍有很大的潜力空间。浅海利用率还不高,名、特、优品种养殖正在起步,一大批增产高效的新技术、新模式还有待推广。
(2)农业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带来机遇。水产养殖业相对于大农业中其他产业,相对效益较高,单位面积产出能力较强,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增产、增收、增效的大背景下,作为优势产业应该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新技术的运用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展示了良好前景。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农业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为创新水产养殖方式、提高养殖产能和加工水平、提高水产流通能力等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减少渔业生产成本、降低渔业风险、科学规范管理渔业创造了条件。
(4)休闲观光渔业的兴起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拓展了新的领域。休闲观光渔业作为一种崭新的经营模式,拓展了渔业发展的新空间,开辟了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海域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等资源为依托,以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渔区生活风貌和乡土文化内涵为特色,满足人们亲近海洋、体验自然的休闲观光渔业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根据锦州市滩涂、海域的基本情况和养殖现状,养殖用海区可分为围海养殖区、滩涂养殖区和浅海养殖区。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明确各类海水养殖功能区范围,合理调整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着重稳定滩涂养殖,发展海水池塘养殖,推进浅海增养殖发展,控制养殖规模、密度,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海水养殖业的持续发展。
指潮间带池塘养殖,为锦州市养殖开发时间较早的类型。海水池塘养殖以发展海参、对虾、梭子蟹等养殖为主,但应提倡多元化发展。为维护养殖环境和提高养殖效益,应注重健康养殖,提倡发展多种类混养、套样和轮番换养等模式,通过不断研究创新技术,为海水池塘养殖提供基础。池塘养殖适宜选择风浪较小、水源丰富、进排水方便、水质良好且PH值适中的区域。目前海水池塘养殖中,海参等经济效益较高,但该类养殖排放COD局部超标,在养殖过程中,要注意对周边海域海水水质的影响。
(1)池塘海参养殖
养殖环境:养殖场地应选择风浪较小、水源丰富、进排水方便、水质优良、pH在7.5~8.5之间、盐度不小于28、远离污染源的区域建塘。
养殖布局:选择中低潮区;池塘面积一般1~3hm2,平均深度不小于2m,有效蓄水深度不小于1.5m;池塘进排水渠独立分开;投放人工海参礁进行养殖。
养殖密度:参苗规格600~1000头/kg,投放密度10~30头/m2;60~100头/kg,投放密度8~15头/m2。
(2)池塘生态养殖
池塘生态养殖主要有蛤-虾混养、蛤-虾-蟹混养和蛤-虾-鱼-蟹混养等方式。
养殖环境:养殖场地应选择风浪较小、水源丰富、进排水方便、生物饵料丰富、水质优良、pH在7.5~8.5之间、远离污染源的区域建塘。
养殖布局:选择中低潮区;池塘面积一般1~3hm2,平均深度不小于2m,有效蓄水深度不小于1.5m。池塘进排水渠独立分开,主塘埂面宽不小于2m,支塘埂面宽不小于0.6m;护坡内坡采用条石、水泥混凝土、防渗膜等材料建成或夯实土坡等其他简易护坡,垂直高度不小于2m;池塘配备相应的增氧、投饲等养殖设施设备。
养殖密度:养殖密度依养殖品种而定。
菲律宾蛤仔苗种规格500~600粒/kg,投苗密度750~1200kg/hm2;规格1400~1600粒/kg,投苗密度1500~1950kg/hm2。
对虾苗种规格0.8~1.0cm(体长),放苗密度30~45万尾/hm2。
梭子蟹苗种规格60~80只/kg,放苗密度6000~9000只/hm2;规格2000~2400只/kg,放苗密度22500~30000只/hm2。
指大潮高潮线至小潮低潮线的潮间带区域养殖(池塘除外),该类型养殖成本低,为锦州市最传统也是最重要的养殖类型之一。滩涂养殖以发展贝类养殖为主,主要有文蛤、青蛤、四角蛤蜊、菲律宾蛤仔、缢蛏等。但由于该类养殖收益相对较低,大面积推广该类养殖会降低锦州市海洋产业的经济效益,出于适当保护沿海滩涂资源及实现海洋利用多样化考虑,在池塘养殖外侧,规划了一片滩涂养殖区,该区域风浪小、水流畅通、流速缓慢、滩面平坦,底质为细软泥沙,盐度适中。
(1)菲律宾蛤仔底播养殖
养殖环境:养殖海区选择在风浪小、潮流畅通、地势平坦、底质含沙量30%以上、流速0.4~1.0cm/s、盐度15~33之间的滩涂。
养殖布局:选择退潮时干露时间不超过3h的中、低潮区。
养殖密度:菲律宾蛤仔养殖播苗密度依苗种规格及养殖区底质条件而定,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播苗密度与苗种规格、底质、场地条件的关系
苗种 类别 |
规格 |
播苗量(kg/hm2) |
||||
壳长 (mm) |
个体重(mg) |
泥沙底质 |
沙底质 |
|||
中潮区 |
低潮区 |
中潮区 |
低潮区 |
|||
白苗 |
5~8 |
50~100 |
1875 |
2625 |
2250 |
3000 |
中苗 |
10~14 |
400 |
5250 |
6000 |
6000 |
6750 |
大苗 |
20 |
700 |
7500 |
7500 |
9000 |
10500 |
(2)缢蛏养殖
养殖环境:养殖海区应选择在潮流畅通、流速缓慢、滩面平缓、涂质稳定、底质为泥质或泥沙质、盐度8~33之间的滩涂。
养殖布局:选择中低潮区,蛏田四周建堤坝,堤坝高0.5~0.6m,基宽3.0~5.0m;中央滩面顺潮流方向整畦,畦宽4.0~5.0m,畦和畦之间以沟相隔,沟宽0.4~0.5m,沟深0.3~0.5m。
养殖密度:缢蛏养殖的放养密度依苗种规格而定,具体见表2。
表2 蛏苗放养密度
播种季节 |
苗种规格(粒/kg) |
播苗量(kg/hm2) |
惊蛰至春分 |
16000~20000 |
440~350 |
春分至清明 |
12000~16000 |
590~440 |
清明至谷雨 |
9000~12000 |
780~590 |
谷雨至立夏 |
6000~9000 |
1090~780 |
立夏至小满 |
4000~6000 |
1630~1090 |
(3)其他养殖类型
其他养殖类型可参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根据集约、节约用海原则,在充分考虑养殖海域环境自净能力及养殖容量的基础上,在规划海域内划分了围海养殖区、开放式养殖区、休闲渔业区、人工鱼礁、水产资源养护区、渔业基础设施区等六大功能区类型,共计八个功能区。
指通过围海堤坝形成封闭水域进行的养殖。围海养殖区海水水质执行不低于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不低于一类标准。
本次规划围海养殖区3个,规划面积171.51平方公里。其中凌海大有东侧围海养殖区面积75.42平方公里,凌海大有西侧围海养殖区面积76.18平方公里,凌海建业围海养殖区面积19.91平方公里。主要养殖品种为海参、对虾、贝类和蟹。
指筏式养殖、网箱养殖、定置网具捕捞等所使用的海域或指无人工设施,以人工投苗或自然增殖海洋底栖生物等形式进行增养殖生产的海域。开放式养殖区海水水质执行不低于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不低于一类标准。
本次规划开放式养殖区1个,规划面积143.26平方公里。主要养殖品种为文蛤、四角蛤蜊、缢蛏、青蛤等贝类。
指依托周边旅游资源和渔业设施,在海上开展的集旅游、垂钓、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海域。休闲渔业将旅游休闲活动与现代渔业方式有机结合,实现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合理配置,是提高渔民收入、发展渔区经济的一种新型渔业。休闲渔业区海水水质执行不低于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不低于一类标准。
本次规划休闲渔业区1个,位于凌海市,依托大凌河口特色湿地景观资源,开展美景观赏、赶海拾贝、捕鱼捉蟹、海上垂钓等多项休闲渔业活动,规划面积14.26平方公里。
指通过人工布设海底堆积物诱使鱼、虾类聚集、栖息的海域。人工鱼礁的布设,可以改善海域生态环境,为鱼、虾类聚集、栖息、生长和繁殖创造条件,促进水产资源的增殖。人工鱼礁海域海水水质执行不低于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不低于一类标准。
本次规划人工鱼礁1处,主要保护和增殖毛蚶、杂色蛤等底栖贝类资源,规划面积13.36平方公里。
指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资源及其生存环境,在保护对象的三场一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划定的养护区。区内严格控制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执行第一类海水水质、沉积物和生物质量标准。
本次规划水产资源养护区1个,规划面积169.79平方公里。
指用于渔船和渔业辅助船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和补充渔需及生活物资,并可进行渔获物储运、渔船维修及船员休息的区域。区内允许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但需控制渔港规模,应保护渔港水深地形,加强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综合治理。渔港区执行不劣于现状海水水质标准,其它海域海水水质不劣于二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物质量均不劣于一类标准。
锦州市规划渔业基础设施区1个,规划面积共计2.42平方千米。
表4 各区基本自然条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序号 |
代码 |
功能区名称 |
水深 |
底质类型 |
主要种质资源 |
可能的风险 |
1 |
A1 |
凌海大有东侧围海养殖区 |
滩涂 |
东北侧为粘土质粉砂,西南角为粉砂 |
- |
若养殖密度过大可能会使周边养殖水质变差 |
2 |
A2 |
凌海大有西侧围海养殖区 |
大部分为滩涂, 南侧部分水深0-2m |
北侧窄条带状为粘土质粉砂,西侧为粉砂 |
- |
|
3 |
A3 |
凌海建业围海养殖区 |
大部分为滩涂, 南侧少部分水深0-2m |
绝大多数海域为粉砂,西侧少部分为砂质粉砂 |
- |
|
4 |
B1 |
凌海开放式 养殖区 |
东北角少部分为滩涂,北侧水深0-5m,中部水深2-5m,南部水深5-10m |
E1北侧为粉砂,南部为粘土质粉砂,中部夹杂部分粉砂质粘土区域 |
E1西侧为海蜇产卵场、南侧海域亦为底层鱼类产卵场 |
|
5 |
C1 |
大凌河口休闲渔业区 |
滩涂 |
东北侧为粘土质粉砂,西南角为粉砂 |
- |
改变海域属性的开发利用活动,可能会对A1、B1及保护区的海洋环境质量产生短期影响 |
6 |
D1 |
人工鱼礁 |
水深5-10m |
粘土质粉砂 |
海蜇产卵场 |
风暴潮、腐蚀等引起的鱼礁生态功能丧失和被打乱,可因移位等原因与过往船舶发生碰撞 |
7 |
E1 |
水产资源 养护区 |
北侧水深2-5m,南侧水深5-10m西南角部分水深10-20m |
主要为粘土质粉砂,中部两侧及西南角有极少部分粉砂质粘土区域 |
海蜇产卵场、南侧海域亦为底层鱼类产卵场 |
海洋环境质量可能会受到矿产能源区开发利用及周边港区环境质量的影响 |
8 |
F1 |
小笔架山渔业基础设施区 |
近岸水深0-2m,外侧水深2-5m |
粘土质粉砂 |
- |
周边环境状况可能会受到渔港环境质量的影响 |
国务院关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中指出,要通过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到2020年,全省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5万公顷,渔民生产活动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锦州作为辽宁沿海六市之一,通过本次养殖用海规划,到2020年,直接用于养殖的功能区类型包括围海养殖区、开放式养殖区两类,规划面积为围海养殖区171.51平方公里,开放式养殖区143.26平方公里,共计314.77平方公里,占锦州市海域使用面积1185平方公里的26.56%。用于水产资源养护的功能区类型为人工鱼礁、水产资源养护区二类,规划面积为人工鱼礁13.36平方公里,水产资源养护区169.79平方公里,共计183.15平方公里,占锦州市海域使用面积1185平方公里的15.46%。
本次规划范围为《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在锦州市范围内划定的农渔业区,即小笔架山农渔业区(A1-04)和辽东湾农渔业区(A1-05)中的锦州部分。其中,A1-04小笔架山农渔业区划分为渔业基础设施区,A1-05辽东湾农渔业区则被划分为围海养殖区、开放式养殖区、休闲渔业区、水产资源养护区和人工鱼礁五种类型。各功能区均没有超出农渔业区的范围,因此,本次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符合《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相关要求。
《辽宁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1-2020年)》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渔业结构调整、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以大力建设现代海洋牧场为工作中心,高效开发、合理利用资源,全面实施海洋牧场工程项目建设,努力实现水域利用科学化、近海渔业立体化、滩涂养殖园田化、科技应用普及化、海洋牧场现代化,促进辽宁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规划的制定有利于合理确定各养殖水域的功能定位和主导生产业态,形成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的渔业产业集群,与《辽宁省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总体构想具有一致性。
《辽宁省沿海人工鱼礁建设总体规划(2008~2017)》的建设目标是通过人工鱼礁建设,使重点海域、海湾的渔业资源得到恢复,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渔获物中优质鱼类的比例和规格明显提高,珍稀濒危水野生动物等得到有效的保护,休闲渔业形成规模,促使海洋渔业产业结构趋向合理,从而把我省沿海建设成富饶的海洋牧场,形成新型的休闲渔业产业和良好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规划中确定人工鱼礁区一块,旨在改善海域生态环境,为鱼、虾类聚集、栖息、生长和繁殖创造条件,促进水产资源的增殖,符合《辽宁省沿海人工鱼礁建设总体规划(2008~2017)》的建设目标。
《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06年)建立的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中规定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养殖、增殖、捕捞区)的环境质量不得低于一级质量目标,即海水质量不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生物、沉积物质量不低于国家一类标准。本次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也规定了各个功能区的环境质量要求,海水质量均不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生物、沉积物质量均不低于国家一类标准。因此,本次养殖用海规划符合《辽宁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将渔业基地发展作为“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提出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经济循环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理念,以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深化渔业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大力推动海水养殖业向优质、健康、高效、生态、集约化方向发展。充分挖掘从沿岸滩涂到30米等深线浅海渔业资源,全力推广各种黄渤海优势优质品种的浅海浮筏式养殖、深水大网箱养殖、底播增殖、滩涂增养殖以及陆地工厂化养殖,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的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大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增加优质高效养殖品种比例,不断提高养殖生产效益。
本规划的制定有利于锦州市渔业养殖产业发展及增加海洋经济收益,符合《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提出:抓好海洋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把海洋经济打造成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实现海洋强市目标。依托龙栖湾港、白沙湾、建业和大有经济区,利用废弃滩涂地规划建设综合服务区及化工岛,增加岸线资源,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和滨海旅游业。加快发展养殖业,发展水产品深加工及配套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工程建设。
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锦州市海洋农业,同时可对周边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对完善区域经济功能,发挥产业联动优势都十分有益。所以,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符合《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
(1)强化扶持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的转变,依靠市场或渔民自身力量难以实现,强化扶持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实现海洋经济健康、高效发展的重要措施。渔业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在政策导向、养殖技术支撑、质量监管、市场准出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强大的政策推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海水养殖业发展环境。
(2)健全行业管理制度
制定海水养殖管理办法,各执行部门加强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海水养殖业的管理,规范养殖行为。在全市范围内,要继续推行以海水养殖证为核心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规范养殖用海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流转机制,营造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进一步解放渔业生产力,促进海水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
在养殖业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开展人员培训,增强技术力量,做好水产技术推广、指导和服务工作。并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研发和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养殖业的科技含量。选择技术力量强、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扶持,积极培养成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增加渔民收入。
(4)加强生态健康养殖,改善水域环境
生态健康养殖是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强化养殖管理,改善养殖环境,制定行业生产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养殖水域的负载量、养殖密度、养殖周期和水质调控措施,提高养殖水产品的质量,防止环境污染。要坚持渔业资源合理开发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健全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渔业环境监测体系,有效监视监控重要渔业水域环境状况,提高养殖环境灾害和养殖生物病害的预测和防治能力,减少水产养殖业经济损失。
(5)优化养殖品种结构,推广名特优品种养殖
着力引进推广一批适合锦州市养殖的名优品种,构建良种生产体系,建立科技含量高、实用价值大、生态环境好的示范基地。要控制、淘汰一些低档次、低效益、缺乏竞争力的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在政策和资金上,积极支持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可采取苗种价格补贴,鼓励养殖者扩大养殖规模。
(6)开展法制宣传,切实加强领导
当前,要重点宣传国家《渔业法》、《海域使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划,让全市沿海渔民树立海洋国土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对海域管理的自觉性。要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对养殖用海管理工作的领导,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队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切实保障本次养殖用海规划的顺利实施。
《锦州市养殖用海规划(2013~2020年)》专家审查意见修改说明
意见类别 |
序号 |
意见主要内容 |
采纳情况 |
修改的具体章节或不采纳的理由 |
专家组 |
1 |
规划的范围宜选择锦州市海洋功能区划中的农渔业区。 |
采纳 |
已将规划范围缩小为区划中的农渔业区,并对文本、图件、登记表等相应部分做了调整。 |
2 |
规划编制应注意和辽宁省人工鱼礁规划、海洋牧场规划相衔接,按照各类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完善各类保护区周边养殖区的管控要求。 |
采纳 |
已增加与辽宁省人工鱼礁规划、海洋牧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已在登记表中对C1和B1的功能区管理要求进行了完善。 |
|
3 |
充分考虑养殖用海等对相邻各海洋功能区的影响,充分考虑传统捕捞区的因素,进一步说明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列表说明规划区自然条件及可能存在的养殖用海风险。 |
采纳 |
已完善文本5.3.1章节,文本中增加5.1.5章节补充各区基本自然条件及可能存在的养殖用海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