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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编辑:陈新扬  来源:中共锦州市纪委宣传部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锲而不舍地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黑山县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档案室主任兼司机王磊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3月至8月,王磊违反公车管理要求,下班后未将单位公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供个人上下班使用。2017年11月10日,黑山县纪委给予王磊党内警告处分。

  2.北镇市动物卫生稽查大队副队长孙亚群公车私用、科员王智醉酒驾驶公车、大队长赵欢失责失管问题。2017年9月29日,王智驾驶公车载孙亚群参加吊唁,返回时醉酒驾驶,被北镇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0.5万元。2017年11月9日,北镇市畜牧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因公车私用给予孙亚群撤职处分;因醉酒驾驶公车给予王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失责失管给予赵欢记过处分。

  3.凌海市闫家动物监督管理所所长闫丰、大凌河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杜旭、余积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马俊岭、双羊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杨会文、班吉塔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树兴、翠岩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赵越胜等6人违规收受节日礼品问题。2017年9月30日,闫丰、杜旭、马俊岭、杨会文、张树兴、赵越胜分别收受与其有业务联系的凌海市某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赠送的节日礼品(一箱河蟹)。2017年10月16日,凌海市纪委给予闫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7年10月13日,凌海市畜牧兽医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分别给予杜旭、马俊岭、杨会文、张树兴、赵越胜警告处分。

  4.义县稍户营子镇铁河村文书池铁丰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7日,池铁丰在该镇某饭店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摆酒席25桌,招待亲戚朋友及村民,收取礼金7100元,其中接受非亲属礼金3100元。2017年11月16日,义县纪委给予池铁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心存敬畏,慎始慎微,严防“四风”问题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加大对潜入地下、树倒根存、翻新变异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共锦州市纪委

  锦州市监察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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