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市政协 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邮箱|APP|ENGLISH|繁体中文|无障碍浏览
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
省政府督导组来我市开展环境质量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编辑:胡洋  来源:市委宣传部 字体:  

  为确保全省水、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8月23日,以省环保厅副厅长范国华为组长的省政府督导组来锦,就锦州市环境质量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督导组听取了锦州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对建设中的白沙湾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锦州市政府副市长马海峰出席了督查汇报会。

  督查汇报会上,马海峰汇报了上半年锦州市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范国华对锦州市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分析了锦州市大气和水两方面的环境形势,分别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范国华指出,锦州市在大气治理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主要指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锦州市要在供暖季到来之前的有限时间内,加大大气治理力度,做好小锅炉拆除及燃煤管控工作,确保应拆尽拆。对由于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拆除的要切实采取管控措施,杜绝冒黑烟。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城市机械化清扫率。加强对饭店烧烤、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有效降低餐饮油烟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料场堆场、运输车辆的监管,增强城市街区洒水作业,有效抑制城市扬尘。

  针对水环境质量,范国华指出,锦州市水环境质量目前在全省处于相对较好的水平,断面达标率较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要加快推进水十条的实施进度,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港口码头和船舶的治理、畜禽养殖小区搬迁、以及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等重点工作,确保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要按照全省河流限期达标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一河一策治理,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抓紧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即定方案和预定期限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纳入《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锦凌水库,要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抓紧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马海峰表示,目前锦州生态市建设正在不断深入,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任务十分艰巨。锦州市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解决完善。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对照考核任务要求,抓紧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锦州市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促进锦州生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科汇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辽ICP备051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