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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保护张作相官邸的建议》的复文(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273号提案)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编辑:市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来源: 字体:  

白刚、于丽华、李玉光、郑滨、吴奎豪、王克强、刘春娟、吴玉龙、周晓婕、张晓辉、信玉红、赵海、崔铁男、程利国、胡琼海、周海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护张作相官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锦州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提案的办理工作,市长王德佳、副市长安锦香分别作了批示,责成市文广新局牵头办理该提案。同时,这件提案的办理也得到省文化厅的支持。

  张作相官邸位于锦州市太和区新民乡小岭子机场原93263部队(隶属空军哈尔滨飞行学院)院内,2008年6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作相官邸是辽西地区乃至辽宁省保存较好的近现代建筑群,气势宏伟,建筑精美,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是辽宁省内重要的文化资源之一。

  建国以来,张作相官邸始终由原沈阳军区空军部队管理使用,该建筑群位于部队营区中央,属于军事重地,因此地方文化文物部门无论是在管理上还是保护维修都存在很大的困难。多年来,我省文物部门非常重视张作相官邸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也一直努力解决张作相官邸的归属问题。

  一、2008年开始,我们就编制了申报材料,推荐张作相官邸晋升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国家文物局有明确的规定,对这种产权和管理权(特别是归属部队和宗教部门)不属于文物部门的保护单位有一定的限制,所以未予以受理。2011年,省市文物部门筹措到文物保护经费30万元,由省文物保护中心对该建筑群的部分建筑进行了测绘,制定了初步维修方案,为今后的维修保护工作进行了必要的前期准备。2012年又争取省级经费10万元,对建筑群坍塌严重的部位进行了抢救性支护处理。2016年年底,我们积极协调国家文物局,积极推荐张作相官邸晋升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张作相官邸规模宏大、破损严重,修缮经费至少在千万元以上,依靠省市文物部门是根本得不到解决的,只有晋升到国保级,由国家出资才能够得到较好的修缮)。目前,推荐申报国保单位的档案和材料已报送国家文物局。

  二、在未晋升国保或改变管理使用权限之前,由省市区文物部门协调配合驻军部队做好日常看护工作(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特别是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避免遭受更大的毁坏。同时积极协调驻军部队的上级部门,进一步理顺张作相官邸管理使用权限,由保护责任主体单位开展相关保护工作。

  三、继续组织我省文物专业人员加强对张作相官邸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揭示其文化内涵,充分展现其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以更好的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们将根据您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好张作相官邸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以推动我省的文化遗产工作的繁荣发展。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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