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前三季度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总体情况
前三季度,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中10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6项完成进度要求;4项未完成进度要求(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52项重点工作中,141项达到进度要求;11项重点工作因国家、省未出台相关政策、我市政策调整、各种客观因素制约等原因没有开展或部分完成、未达到进度要求。
总体看,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指标大部分达到了序时进度要求。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