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市政府金融办积极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及时出台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相关文件,拓展防范宣传空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活动,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并取得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初步成效。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市政府金融办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形成了市、县、乡(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的宣传攻势,并按全国统一部署每年5月,坚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采取传统宣传与多媒体宣传相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大范围宣传。通过开展的一系列多样性、丰富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我市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每年6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处非办广泛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每年8月至11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排查清理活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对重点领域和机构实施实地检查,发现了本市重点互联网企业一户列入重点整改对象,并对该企业高管及时进行了约谈。开展风险排查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三是积极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善后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近年来,市政府金融办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做好各类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按照省办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对“大连金澳”等5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返款清退工作;完成了对“丹东宽甸逄世”、盘锦“金华果蔬”等4起非法集资案件的补充登记确认核实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两起有关案件的善后准备工作。今年初,根据市委和省办的要求及时制定《锦州市金融系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并下发到全市各金融机构,通过排查已成功化解了2次金融领域内的社会矛盾纠纷事件。今年4月,由金融办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赴全市9个县(市)区对“善心汇”公司出现的风险情况进行了重点预警。通过预警提示最大限度地遏制了“善心汇”传销活动范围在全市的进一步扩大,为后续公安和工商部门掌握案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四是建立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金融风险事件处置和化解工作领导。在市政府金融办的努力工作下,目前全市已初步建立了市、县(市)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防非应急处置工作模式,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格化管理模式。同时,市政府金融办还根据全市各类金融行业的特点和工作性质,制订并出台了《锦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锦政办发[2016]87号),应对可能发生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各种应急处置。结合上级对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总体要求,拟制订出台《锦州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也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
五是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工作。自2010开始,连续六年组织开展了对各县(市)、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行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把防范宣传教育、案件处置作为考核重点,并将发生非法集资案件作为“一票否决项”。进一步提升了各县(市)、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